17年前收養殘疾女嬰 多方周折終于給孩子上了戶口
-看,怡賢有戶口和身份證了。 正定縣南樓鄉村民張新軍1996年到河南省許昌市出差時,將一名出生不久的殘疾女嬰抱回老家養育。由于各種原因,張新軍一直未能給女兒上戶口,眼看孩子即將步入社會,張新軍心急如焚。 文/圖記者李兵 “叔叔你看,這些都是屬于我自己的證件,我好開心啊!”7月24日上午,張怡賢跟著父親張新軍來到報社,拿出了戶口、身份所有證件。看著這些嶄新的證件,一直為此事忙碌了近兩個月之久的記者,也從心底為小怡賢感到高興。 幾個月前,根據張新軍所訴說的情況,本報記者曾聯系了石市及正定縣民政部門,了解咨詢有關收養方面的細則,但得到的答案都是要求張新軍回到撿拾棄嬰的地點即河南省許昌市,才有機會辦理收養手續。“孩子已經超過了14周歲的法定年齡,無法再辦理收養手續了。”許昌市民政局工作人員的一席話,再次給張新軍潑了一頭冷水。但天無絕人之路,根據一份《關于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8〕132號)》中的內容,記者看到了一絲希望,那就是如果本地的司法部門能夠開具一份公證書,張怡賢的戶口問題或許還能有希望解決。 6月初,在記者不懈的溝通協調下,正定縣公證處最終答應為張新軍父女進行“撫養事實公證。”經過公證處工作人員走街串巷的詳細調查,6月6日,一份《撫養事實公證書》被遞到了張新軍的手中。有了公證書,落戶問題也就好解決了。經過記者與正定縣南樓鄉派出所的溝通,戶籍民警很快為小怡賢辦理了戶口申報手續。 7月4日,是小怡賢這輩子最開心的一天,撫摸著手中的臨時身份證,還有兩天就要過生日的小怡賢開心得不得了。“爸爸,我終于有身份證了,以后出門我可以坐火車啦!” 民警表示,小怡賢的臨時身份證有效期為三個月,到八月中旬,正式的二代身份證就可以辦理下來了。看著小怡賢的臨時身份證和家中戶口本上多了一頁女兒的名字,十幾年來一直眉頭緊鎖的張新軍終于松了口氣,“這就是我送給女兒17歲的生日禮物,我多年的心愿也終于了結了!” 7月10日,小怡賢的殘疾證也辦理了下來。有了身份證和殘疾證,小怡賢就可以像其他殘障人士一樣,充分享受到社會給予她的關愛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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