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5日)上午,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城管局向媒體通報“練攤體驗”活動調查情況。通報會上,武漢城管方面有關負責人強調,城管練攤是一種體驗式執法、柔性執法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收獲,在全國城管戰線已成為一種“正能量”。
6月16日,有網友發帖稱,武漢市洪山區一名城管隊員“白天執法、晚上占道擺攤”,并附上照片,引發社會輿論廣泛關注。6月17日、18日,武漢市城管局先后兩次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稱“練攤城管”是“體驗式執法”,公布了“練攤日記”,并表示將適時形成調研報告。(本報視點版6月18日、19日先后予以報道)
時隔37天后,洪山區城管局正式對外公布調研成果——《關于“練攤體驗”活動的初步收獲和改進管理的建議》,一份8頁A4打印紙的報告。
報告稱,體驗活動從今年5月13日開始,兩位同志(指洪山區城管局工作人員桂文靜與楊希)參加,“這是我們對柔性執法方式的一次全新探索,最終目的是為探索占道夜市進行疏堵結合、規范管理的方法提供有益的參考”。
通過梳理擺攤城管接觸到的200余名流動商販,報告指出,這些人員擺攤的原因有3種:為生活所迫、自主創業者、無聊好玩打發時間或撈外快的。
對夜市占道經營屢治不止的原因,報告分析認為,原因有4個:占道經營夜市入市門檻低,有穩定市場;弱勢群體謀生首選之道,消費群體也主要是弱勢群體;正規經營場所滿足不了經營需要,經營門面收費高;設施完善、管理規范的經營場所缺乏。
報告還對做好夜市占道經營治理工作提出5點思考:對購物市場進行合理規劃和布局,加快各類市場的建設;規劃設置限時經營的便民市場,改變小販流動的經營方式;實行持證經營,部門聯動治理機制;提高城管執法水平;進一步倡導社會參與,齊抓共管。
“練攤是有收獲的。”洪山區城管局局長趙揚認為,把體驗練攤的理念付諸了實踐,形成報告;此外,還對洪山區城管局各執法中隊的工作進行了暗訪,有利于加強內部管理。
趙揚還表示,洪山區城管局的“練攤體驗”活動,已成為一種“正能量”,在全國為城管戰線樹立了一個正面形象,將以此為契機,鼓勵各個中隊,特別是執法中隊等探索實踐更多新的工作方式方法。
通報會后,作為“練攤體驗”活動的當事人,桂文靜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他仍繼續城管執法工作,媒體的過分關注讓自己的個人生活受到了一定影響,但目前好多了;體驗之后最大的收獲是,夜市占道經營的整治不是城管一個部門能解決的事。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參加今天通報會的人員,不僅有“練攤體驗”的城管工作人員桂文靜與楊希,還有小商販代表、市民代表、專家代表等各1人。
華中科技大學輿情信息研究中心主任王國華教授是專家代表。他指出,城管工作難度很大,零零碎碎有100多項職能;社會關注度高,城管一件小事都可能演變成輿論焦點。
“從嚴格意義來講,我們的城管是一種非法治化的生存,缺乏一個明確的法律定位。現在缺乏一個城管法,城管到底干什么(沒有明確)。對于現在城管做的事情,用個形象說法,就是‘小馬拉大車’,做了這么重要的事情,但自己的法定地位、法定權限并不十分清晰;相反,現在是把所有難辦、所有不好辦的事情都往城管這里推。”王國華認為。
今年3月1日,國內首部“大城管”法規——《武漢市城市管理綜合條例》正式施行,其中對城市管理的體制機制進行了明確規定。
洪山區城管局黨委書記李運祥指出,其實,關于城管執法隊員如何整治夜市占道經營的業務規范早就有了,“只是不管用”。
“碰到強行擺攤的,你勸說不能(在這)擺,他會回你一句,那你給我找位子來擺。勸不下來,你說幫他搬(攤),這往往會出事兒——一句‘城管打人’之類的話,弄得你就下不了臺。”李運祥無奈地說。本報見習記者劉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