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題為《湖南近百農民立“生死狀”討5畝地》的報道,引發各界關注。26日晚間,湖南安化縣委宣傳部對外表示,當地政府和官員對此高度重視,成立了工作組就此開展調查。
媒體報道稱,湖南省安化縣樂安鎮蚩尤村夏家組村民們一直想討回劃撥給梅城供銷社的5畝土地,今年7月5日,在鎮政府和村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梅城供銷社思游分社私自將這塊土地的使用權及房產以70余萬元賣給他人。為此,村民們簽立“生死狀”討要土地。
安化縣委宣傳部通報稱,經初步查明,梅城供銷社思游分社坐落在樂安鎮思游管區大禾村(現為蚩尤村夏家組),房屋始建于1969年,后經1978年、1980年和1981年三次擴建而成。它總占地面積7.468畝,總建筑面積2495平方米,于1987年12月23日補辦了(1987)安建補征字第124號基本建設征用土地手續,土地權屬性質為國有劃撥建設用地。2003年,該社為償付社員股金,已處置約500平方米土地,現剩余土地面積實測為4.98畝。2005年,經安化縣人民法院裁定,對梅城供銷社破產財產進行分配,該房地產作為原梅城供銷社職工的安置資產,后組建為梅城為農供銷社。
該社房產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為了不出現安全事故和償付社保所養老金,經梅城為農供銷社第二屆職工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研究決定,該社于2012年8月20日向安化縣國土資源局申請將其所有房地產及空坪隙地按現狀由縣國土資源局收購,進行依法處置。后因當地群眾多次上訪,強烈要求定向優惠掛牌處置給原被征地村組(原大禾村11組,現蚩尤村夏家組),安化縣國土資源局與樂安鎮人民政府及縣供銷聯社商議,考慮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矛盾糾紛激烈,縣國土資源局暫停對該宗土地進行收購、處置。
2013年7月初,有群眾反映和舉報,該社自行進行房產處置,安化縣國土資源局于2013年7月8日開始對該案進行了調查。經初步查實,7月5日,梅城為農供銷社召開工會委員會議,專門研究思游分社的處置問題,決定以不低于69.8萬元的價格進行處置,并于當日與戴金華達成協議,以70.28萬元將思游分社處置給戴金華。雙方當即簽訂了協議,戴金華一次性付清了70.28萬元的轉讓費用。梅城為農供銷社將該項資金全部交縣社保所,用于補交職工養老金。
據悉,安化縣國土資源局現正在進一步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