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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元課題經費被控貪污千萬 浙大教授陳英旭受審

來源: 中國青年報  
2013-07-29 07: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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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長一段時間,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農生環大樓335房間的大門緊閉著,那個熟悉的身影師生們已很久沒有見到。

  門牌上標示著辦公室的主人為“陳英旭教授”,門上留下的手機號碼記者始終無法撥通。

  “陳英旭出事了!”這一消息早就在網絡上傳播,卻一度未獲權威部門證實。2012年11月12日,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撤銷了陳英旭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這是2012年第二位被撤銷資格的全國政協委員,但對于他因何種原因被撤,會議未作說明。

  記者當時從一名全國政協常委處獲知,當時會議上只介紹了陳英旭是經濟犯罪,“在一個有關水處理的項目上涉嫌貪污了,因說明已法辦,所以一致同意撤銷委員資格,亦無人提問”。

  中國青年報記者獲得的獨家消息顯示,2012年6月28日,浙江大學水環境研究院院長陳英旭已被西湖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7月12日被依法逮捕。陳英旭的代理律師戴夢華稱,此次事發,是例行審計到浙江大學時,陳英旭自覺經費使用存在問題,將違規的款項退回,之后被立案偵查。

  2013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陳英旭涉嫌貪污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陳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陸續以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22.6646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

  知情人士稱,如果這一指控被法院認定,此案可能創造了貪污科研經費的新記錄。

  檢方指控通過設立公司非法占有千萬科研經費

  資料顯示,陳英旭教授是中國水環境治理領域的知名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案發前,他擔任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常務副院長、水環境研究院院長。

  陳英旭還是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浙江省副主任委員,擔任過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檢方的起訴書顯示,陳英旭的出事,源于他2008年正式接手的“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綜合整治技術集成與示范工程”(以下簡稱“苕溪課題”)。

  “苕溪課題”隸屬于迄今為止我國資金投入總量最大的環境科研項目“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水專項”),作為國內水污染領域專家的陳英旭拿下的“苕溪課題”是水專項“十一五”課題中的“太湖富營養化控制與治理技術及示范工程”。

  2008年8月30日,國家水專項辦公室組織水專項專家組對陳英旭教授主持的“太湖流域苕溪農業面源污染河流綜合整治技術集成與示范工程”項目課題進行了論證。由原中國科學院副院長孫鴻烈院士為組長,中國工程院劉鴻亮院士、蔡道基院士、水專項總體專家組技術總師孟偉研究員、河流主題組長王子健研究員等二十多位技術、管理、財務方面專家組成的論證委員會,一致同意該項目通過論證,并要求盡快實施。

  “苕溪課題”總經費高達3.135億元,其中國家撥付經費1.0544億元。

  該項目針對苕溪突出的農業面源污染問題,開展河流農業面源污染控制與管理技術及集成示范研究,設置了現代效益農業清潔生產關鍵技術及集成示范等研究任務,擬在苕溪上中下游和苕溪入湖河段,開展畜禽水產養殖業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區域污染控制示范、苕溪上游健康水生態系統構建等技術集成及工程示范。通過項目的實施將建立以河流目標負荷量動態控制為核心、農業面源污染削減為重點的河流污染控制技術與水環境綜合管理技術平臺,為完成我國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清水入湖工程”提供科學支撐。

  陳英旭所在的浙江大學在這一輪的水專項課題申報中斬獲頗豐。其中,他本人以及浙大張土喬教授分別是河流主題和飲用水主題的專家組成員。此外,根據浙大新聞辦2009年的信息,浙江大學總共拿下了9個課題,是全國高校獲得“水專項”國撥經費最多的牽頭單位之一。

  起訴書顯示,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陳英旭用自己課題總負責人的身份,將關聯公司列為課題外協單位,再通過授意關聯公司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22.6646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

  兩家關聯公司是杭州高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博公司”)、杭州波易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波易公司”),兩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系陳英旭的博士生楊尚源、王云龍。

  苕溪課題共分10個子課題,其中高博公司參與了第3子課題,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參與第4子課題,波易公司參與第10子課題。而檢察院最終認定出問題的,是第4子課題與第10子課題。

  起訴書顯示,陳英旭將苕溪課題第10子課題的部分科研任務交由浙江工業大學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副教授金贊芳負責,共撥付金贊芳課題組專項科研經費共計320萬元。金贊芳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320萬元中,雙方合同約定其中的200萬元由波易公司支配使用。

  檢察機關認為,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被告人陳英旭授意其學生楊尚源、梁志偉多次采用編造虛假技術服務合同、開具虛假發票等手段,將金贊芳課題組專項科研經費共計178.2077萬元套現,非法占為己有。

  第4子課題是直接由陳英旭本人負責。起訴書顯示,陳英旭將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列入課題外協單位,并通過浙江大學水專項賬戶分別將600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劃入其實際控制的高博公司,將270.73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劃入其實際控制的波易公司。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陳英旭在沒有完成相關科研活動的前提下,授意楊尚源、王云龍等人以開具虛假發票、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劃入高博、波易公司共計844.4569萬元專項科研經費沖賬套取,非法占為己有。

  記者在杭州調查采訪期間,未能找到高博公司和波易公司的信息。關于高博公司,有限的網站資料介紹稱,該公司創建于2002年,其前身為浙江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設計研究所和浙江農業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設計研究所,“目前已發展壯大成為一家集環保科技研發與技術轉讓、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等工程總包以及各類環境影響評價、環境規劃與生態設計等科學技術咨詢服務為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為一家浙江大學國家科技園的控股公司”。

  陳英旭是在浙江農業大學(1999年浙江農業大學并入浙江大學)獲得的學位,1995年,陳英旭任浙江農業大學環保系主任。

  另有網站注明,高博公司的經理為“陳英旭”,并留有辦公電話號碼,但記者撥打后提示電話已停機。

  記者看到,2008年9月,有人在網絡上公開詢問“杭州浙大高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信息:“有沒有這個公司的存在啊?為什么網上關于他的信息好少?是不是個騙子公司啊?”

  有網友回復稱:“沒聽說過,至少在做環保這塊是沒有名氣的。”

  波易公司的資料更為罕見,記者只在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官方網站上搜索到了該公司的簡單信息。信息顯示,該公司從事“水環境”業務,但公司的簡介為浙江大學的簡介,除注明業務范圍外,無其他內容。聯系人一欄注明為“吳小東”,并留有手機和辦公電話號碼,記者撥打后,都提示“沒有這個號碼”。

  今年1月,中國青年報記者也實地探訪了浙江大學水環境研究院,然而,在該校紫金港校區的蒙偉民樓,連續幾天,掛著“浙江大學水環境研究院”牌子的辦公室也房門緊閉,無人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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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浙江大學,科研經費,水環境,水污染責任編輯:郭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