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建筑工地揚塵 河北征集意見并開展群眾監督
為提升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文明施工水平,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擬定了18項建筑施工揚塵治理規定,并公開征詢群眾意見。 18項規定中包括,嚴禁車輛的車體上帶著泥土駛入城區道路;拆除建筑物、構造物時得隔離、灑水。 未采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污染的,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處二萬元以下罰款,記入不良記錄。 此外,我省還將開展群眾監督,對施工揚塵的舉報人,經查實的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提意見途徑 電話:0311—87805368 郵箱:hebeishenganquan@163.com 18項規定,詳見本報官方微博@河北青年報(新浪、騰訊均可)(記者張蕾) |
關鍵詞:揚塵,建筑工地,治理,征集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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