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13日通報龍勝各族自治縣領導干部公款吃喝違規問題,縣委書記唐天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縣委書記職務。
經查,2013年7月29日,廣西龍勝一部門新任領導報到,縣委書記唐天生與其他縣領導商定安排工作聚餐。當晚,龍勝各族自治縣在家的四家班子領導、相關部門領導等36人參加在華美國際大酒店的聚餐,共4桌,總計消費3626元。
通報認為,龍勝各族自治縣領導干部公款吃喝,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有關規定的實施意見》的精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唐天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縣委書記職務;縣委副書記、縣長王少榮、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潘德輝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成龍勝各族自治縣縣委作出深刻檢查;責成參加公款聚餐人員個人承擔餐費。
唐天生并不是中國唯一一位因公款吃喝被免職的官員,不久前中共中央紀委就曾對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據不完全統計,此前,已有2290人次因違反八項規定受到黨政紀處分。
“我感覺這次是動真格了。”黃岐是廣西一家高檔酒樓的業務經理,他感覺自從治理公款吃喝之后,酒樓不再像原來那樣人聲鼎沸,原來時常出入的一些官員也很少來“捧場”。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和各級領導干部引以為戒,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相關要求,令行禁止,堅決糾正“四風”,決不能以任何名義、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搞公款吃喝;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查處力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大吃大喝、揮霍公款、鋪張浪費等現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