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兩年時間,我國公民身后器官捐獻,就可以完全取代器官移植對死囚器官的依賴”,昨日上午,國家衛生計生委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技術應用管理委員會主任黃潔夫表示,目前,我國已經完成1010例公民心臟死亡后的器官捐獻(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 DCD)。
黃潔夫介紹,中國現推行的(公民)心臟死亡后器官捐獻,以每月100例的速度遞增,已經在很大程度上逐步取代了死囚捐獻的遺體器官,緩解了臨床移植器官供體不足的狀況。
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的統計,我國每年約有30萬器官移植等待者,但僅有1萬人能夠獲得合適的器官供體,接受手術。
黃潔夫解釋說,DCD是科學地按中國對死亡判斷的三類標準(心死亡、腦死亡和腦心死亡)和操作程序進行的。器官獲取全過程,在手術室進行,能表達醫務人員對捐獻者提供他人生命禮物的崇敬,對生命的敬畏。醫生的心態平和、氣氛安靜,醫生對器官的摘取是從容不迫的,還有醫院內輔助的器官活性維持設備。器官的質量有保證,受污染的風險也大大減少。
黃潔夫透露,衛計委即將出臺“器官分配與共享的規定”文件。明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醫院論壇上,衛計委將要求全國165家具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都要建立器官獲取組織,使用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公平、公正地分配、使用捐獻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