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合伙騙婚詐騙錢財 為錢起內訌被受害人識破
昨日(19日),李先生來電:一個已婚女子為了掙錢,化名李丹與他人合伙騙婚詐騙錢財,不想因與合伙人為彩禮發生內訌露出破綻,被受害人扭送到公安局。 原來,這個化名李丹的犯罪嫌疑人真名叫郝某某(女,32歲,石家莊市裕華區留村鄉人),早已結婚,無業,現有一個7歲的兒子。2012年冬天,她在石家莊聯盟路一家飯店認識了犯罪嫌疑人杜某(男,35歲,井陘縣人,在逃),之后互相聯系過幾次,杜某讓她和他一起干,保證一個月掙一萬元,當時,她不很相信他,便拒絕了。 今年6月份的一天,郝某某沒錢花了,就給杜某打電話,杜某讓她到井陘縣面談。在杜某家,郝某某和另一個女子高某商量如何掙錢,最后決定由郝某某化名李丹負責與男子假裝搞對象,高某扮成她姐姐,杜某和高某負責騙取男方的彩禮錢。 之后,他們先在井陘縣一個村騙了一劉姓男子600元錢,談了十幾天,沒有騙到更多的錢。后來又聯系一個梁姓男子,人家提出先領結婚證,她怕暴露身份,只好罷手。 6月底,杜某帶郝某某到井陘縣某村男子郝某的姑姑家玩了一天,之后杜某給郝某某打電話,說郝某的姑姑想讓她和郝某搞對象。從那以后,她開始和在外地工作的郝某通過QQ保持聯系。7月底,郝某從外地回來了,他們就商談訂婚結婚的事,后來把訂親日期定在了8月3日。8月2日,郝某的媽媽給了郝某某一萬元,讓郝某和她去買訂婚物品,郝某某花4200元買了一條項鏈,剩下的錢存了起來。 8月3日上午,郝某的姑姑和杜某一起到縣城銀行,準備給郝某某匯26000元彩禮錢。結果在匯款過程中,杜某將錢偷偷打到了他的卡上,而后杜某就走了。當日下午,郝某某發現沒收到錢,而杜某已不知去向。郝某的姑姑正是從兩人的內訌中看出破綻,將郝某某控制住并帶到井陘縣公安局秀林刑警隊。 在審訊室,郝某某仍然編造謊言抵賴,民警核對身份發現,她真名為郝某某,并通過給她做耐心細致的工作,她才交代了伙同嫌疑人杜某等人以結婚為由詐騙劉某、梁某、郝某的犯罪事實。 目前,郝某某已被刑拘,杜某被上網追逃。 |
關鍵詞:騙婚,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