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滿一個月,浙江一90后小伙卻因預支工資遭拒而放火燒廠房泄憤。近日,浙江慶元法院以放火罪判處練某有期徒刑三年。
練某,今年21歲,中專肄業。2012年10月底,應聘到慶元某木業工藝品廠上班。11月中旬,老師打電話叫他回廈門學校補考,稱有機會拿到畢業證。練某喜出望外,于是興沖沖地跑去跟車間主任預支工資。
不料,前前后后跑了好幾回,工資卻仍沒要到手。練某的心情開始煩躁起來。
11月26日下午,因工資再次預支不到,加上父母吵架,練某心情非常煩躁。在車間“洗邊部位”,他做了一批水餃板后,就想發泄一下。于是練某就用鐵鍬將竹木糠裝滿大半袋蛇皮袋,拎到廢木堆上,掏出一次性打火機點燃。傍晚5點多,他下班直接回家。
過了不久,廢木堆開始燃燒,冒出濃濃黑煙。而離此一墻之隔,便是做油漆筷子的車間,與之相連的是十多戶人家和二三十家香菇棚。
所幸,大火被車間主任巡查時發現,并及時撲滅。
事后得知要被追究責任的練某,則是追悔莫及。“我覺得他們對自己不公,當時只想把廢木堆燒起來,讓自己心情好一些,并沒有考慮這樣子造成的后果…”他解釋說。
經鑒定,練某無精神病,有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練某因泄私憤,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鑒于案發后得到被害人諒解,歸案后當庭自愿認罪,可從輕處罰。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