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近日打掉一個在互聯網蓄意傳播制造謠言的網絡推手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公司(以下簡稱爾瑪公司)。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等被警方抓獲。
“7·23”動車事故發生后,散布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捏造雷鋒生活奢侈;鳳姐、干露露等惡俗事件均有其炒作的魅影……網絡推手的行為,顯然觸及了網絡底線。之前網絡名人齊聚北京,便提出了網絡空間的“七條底線”:法律法規底線、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國家利益底線、公民合法權益底線、社會公共秩序底線、道德風尚底線、信息真實性底線。與此對照,便知道秦火火等人的行為,不僅逾越網絡底線,更有違法之嫌。
于網絡自由而言,你遵守了底線,你便有了自由;你不遵守底線,你就侵犯了別人的自由。任何公共場合,都有必要的“公序”,就如同公共場合不能大聲喧嘩一樣,網絡空間也不能有越界之舉。畢竟,網絡雖然是虛擬的世界,但生活在其中的,仍是現實的人,虛擬的網絡也應有現實的邊界,不然網絡秩序就會不堪,而每一個人,都可能是潛在的受害者。
網絡造謠滋生的“網絡炸彈”影響甚遠,雖然我們可以憑借自身的常識去分析,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知識盲點,一不留神便可能成為受害者。更何況,一項調查顯示,83.2%的受訪者確認現在社會謠言很多,呼吁應多一些“信任和理性社會構建”。首要之舉,便是呵護好網絡底線,打擊造謠生事者,理應是題中之意。
每一個行業,都有一些害群之馬,對這樣的人應“零容忍”。于呵護網絡底線而言,造謠是最大的毒瘤,對其進行嚴懲,只是為了更好地呵護網絡的未來。網絡要發展,就必要有良性的秩序,遵守必要的秩序,理應自然和常態化。
更何況,網絡平臺是一個重要的監督平臺。如果網絡本身泥沙俱下,任由網絡推手制造危言聳聽的新聞,那正常的曝光就很難吸引公眾的關注。因為現實遠遠比不過網絡推手的想象力,當公眾審丑疲勞了,那一般的丑陋便很難引發關注,此時所戕害的,必然是輿論正義。換言之,打擊網絡謠言,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有利于網絡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