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協提醒購房者:購商品房看“五證”“兩書”
針對近來購房糾紛日漸增多的情況,省消費者協會提醒購房者,在選購住房時,一定要多花點心思,了解購房常識,特別要仔細查看房產商是否具備開發資質,也就是通常說的“五證”“兩書”,只有選擇具備開發資質的商品房,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作為‘五證’之一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蓋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公章、有償土地使用證專用章,而且證上土地使用者應與開發商名稱完全一致。”省消協有關負責人介紹,需要消費者小心的是,該憑證只能用于辦理預售許可證和開工證,不代表已取得最終土地使用權,開發商一般是先期繳納部分地價款,如后期款項不能足額交付,將拿不到該證,成為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一個重大隱患。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包括《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分別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進行現房和期房銷售的標志,不具備這兩個證件的銷售和預售行為便是無效的。 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筑是違章建筑,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此外,消費者還要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這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這是建筑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準文件。 “兩書”是房屋建成后交付給購房者的書面文件,即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是房地產開發商將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給購買人時,針對房屋質量向購買者做出承諾保證的書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開發商應根據約定的房屋質量標準承擔維修、補修的責任。后者是指住宅出售單位在交付住宅時提供給用戶的,應當載明房屋平面布局、結構、附屬設備、配套設施、詳細的結構圖(注明承重結構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損壞、移裝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設備以及住宅使用規定和禁止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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