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8月26日,在美網女單首輪角逐中,中國選手李娜擊敗對手順利晉級。新華社/法新
《紐約時報》在8月22日刊發的一篇報道《李娜,中國網球的叛逆者》近日在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文章稱,李娜在2002年退出國家隊之前,曾被教練要求服用類固醇,這是一種被國際反興奮劑組織明令禁止的違禁藥物。不過,國家體育總局網球運動管理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今天對記者明確否認了這一說法。同時,《紐約時報》的這篇報道大量援引了李娜的自傳《獨自上場》,其中的一些內容很可能因文字翻譯的差錯引起歧義。
依照《紐約時報》的描述,李娜2002年退役的原因是“繁重的訓練讓她身體透支,教練粗暴地壓制她與姜山的戀愛,主教練強迫她違背醫囑,服用類固醇藥物,使她藥物過敏”。如果李娜確實曾被要求服用類固醇藥物,中國網球和中國競技體育形象無疑將遭受重大影響。但《紐約時報》的這段描述并不是來自李娜的直接引語,而更像是出自李娜自傳的相關篇章,但在李娜的自傳中,她只是說到自己在2002年退出國家隊之前,因為身體原因需要使用激素藥物治療,并未提到使用過類固醇。
網球運動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今天也向記者表示,不相信中國隊的教練會讓隊員使用違禁藥物。其次,假設有教練鋌而走險讓隊員使用興奮劑,也肯定是在不被興奮劑檢測查驗出的前提下,而2002年的時候,網球在中國還是非常冷門和邊緣化的運動項目,當時的網球隊根本不具備規避興奮劑檢測的條件。此外,媒體的誤讀也可能存在,在李娜身上,已經不止一次發生媒體的報道曲解她本意的事情了。(記者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