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進輝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原反貪污賄賂總局副局長徐進輝接任該局局長。
昨晚(6日),最高檢官方網站內設機構任職進行了更新,原副局長徐進輝任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據了解,徐進輝是最高檢第五位反貪總局局長,前四任局長分別是羅輯、張建南、王建明、陳連福。最高檢反貪總局原局長陳連福已任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徐進輝長期工作在反貪第一線,實踐經驗豐富,辦理過紅塔集團原董事長褚時健特大貪污案等大要案件。徐進輝今年曾在《檢察日報》上發表文章《遏制腐敗須嚴懲行賄犯罪》,主張嚴懲行賄者。
>>鏈接
最高檢反貪總局主要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犯罪案件偵查、預審進行指導;參與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偵查;直接立案偵查全國性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重特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負責重特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協作;研究分析全國貪污賄賂等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懲治對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