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當期發放沒問題,養老金收支狀況不是延遲退休的先決條件
為什么要延遲退休?
“專家講了,再不提高退休年齡,養老金無法實現收支平衡。”在北京一家出版機構任職的王敏,最近對清華大學發布的養老改革方案格外關注。
“14個省份的養老金入不敷出,這情況太嚴重了,看來不想延遲(退休)也不行了。”福建泉州已經退休的陳大爺從報紙上看到中國社科院的研究成果,專門打來電話。
養老金是不是馬上發不出來了?人社部負責人多次表態,養老金支付沒問題,不僅沒缺口,到2012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結余達2.3萬億元。2013年上半年,養老金收大于支,預計下半年延續此走勢,結余將繼續增加。
對于官方回應,一些人并不相信,甚至認為是“粉飾太平”—去年,中國社科院發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14個省份養老金收不抵支,如果沒有財政補貼,會影響養老金發放。對此,人社部的負責人曾解釋,養老保險沒有全國統籌,13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缺口不假,但還有18個省份有盈余。前者缺口達700億元,乍看驚人,但盈余省份中,廣東一省累計結余就超過3000億元。
人社部負責人還表示,商業保險出現“收不抵支”就很難運行下去,社會保險則不同,不是以收定支,而是和一個國家整體的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國有資產緊密相聯。2011年實施的《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人社部對此條法律解讀為:社會保險制度是國家建立并強制繳費的制度,應當由國家信用來擔保社會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社會保險基金一旦發生支付不足,出現支付缺口時,政府應當予以財政補貼,承擔兜底責任。
“想通過延遲退休來解決養老金支付難題,這樣的看法是本末倒置。”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認為,延遲退休的必然性應當是基于人均預期壽命持續延長、受教育年限增長和老年負擔代際公平的需要,而不是養老金有支付壓力。
延遲退休會不會影響就業?
延遲退休會對就業產生一定擠出效應,對低收入者、大齡勞動者的沖擊更大
延遲退休,另一個熱門理由是,勞動年齡人口開始減少,到了調整退休年齡、增加工作年限的時候。
但反對延遲退休的理由也集中在此領域。“就業形勢這么嚴峻,大學生找份工作這么難,再延退,還讓不讓人活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基本上是一個蘿卜一個坑,老人不退,年輕人徹底找不到好工作了。”網絡上、現實中,有不少類似反對聲。
人社部2012年的一份報告認為,在2035年前,我國會一直處于勞動力豐富、撫養負擔低、儲蓄率高的人口紅利期,這將給就業帶來長期壓力。
2009年,人社部公布的實際退休年齡是53歲左右。有專家指出,在實際退休年齡不足55歲的情況下,尚且存在勞動力過剩,更沒必要把法定退休年齡再向后調整。
有專家認為,現在許多退休的老年人仍在就業,調整退休年齡后只是讓這種隱性就業顯性化,不會對就業產生沖擊。還有專家提出,增加老年人就業時間可能創造新的崗位,比如老年人不能幫忙照顧第三代,會制造大量針對0-3歲嬰幼兒的社會服務性崗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唐鈞特別強調了(延遲退休)對低收入者、大齡勞動者的就業沖擊。在勞動力市場上,這部分勞動者的就業競爭力更弱。如果延遲退休年齡,就業的沖擊將首先傳導至這部分人,使其更難找到工作,而他們又不能退休領養老金,生活會非常艱難。
延遲退休,為何分歧大?
一線工人多持反對意見,部分下崗工人等退休已等了10多年,差別退休則易引發“不公平”爭議
研究機構頻頻出臺報告建議延遲退休,稱“形勢緊迫”、“不可拖延”,但每一次反對的聲音都很高。8月份清華大學包括調整退休年齡在內的養老改革一攬子方案公開后,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25311人進行的調查中,94.5%的受訪者明確反對延遲退休,僅3.2%的受訪者表示支持。人民網在2012年“延遲領養老金年齡”的調查中,45萬網友參與投票,93.3%的人反對。
據了解,調整退休年齡涉及每位職工的切身利益,不同群體的意見很不一致。臨近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干部、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不論男女,多數認為可以適當延遲退休年齡。
專業技術人員,如醫生、教師、科技工作者、工程師等,往往是“越老越吃香”,很多人覺得,這部分群體愿意延遲退休。但調查發現,不少專業技術人員更想“按點兒”退休,再到其他機構兼職或由原單位返聘,這樣能拿雙份收入,既有養老金又有工資。
一線員工則多數認同目前的退休年齡規定,有的人甚至希望早點退休,以獲取穩定的養老金收入。近幾年國家穩步提高企業職工養老金水平,那些在職時工資不高的員工,早退休,意味著月收入有可能增加。
值得關注的是,大量下崗職工對延遲退休表示激烈反對。對于這部分下崗職工來說,等退休已苦等10多年,現在提延遲退休,遭到反對是必然的。
那么尊重個人意愿,想延就延,彈性退休、差別退休行不行?有若干方案提出此建議,同樣招來反對聲一片,操作層面難以保證公平。
延遲退休是否箭在弦上?
對退休政策“研究”不代表會立即調整,人社部未要求研究機構限期出具調整方案
“我爸爸后年滿60歲,這兩年不會調整退休年齡吧?”“女干部55歲就退太不公平了。我今年54歲,身體很好,不知道能不能趕上延遲退休?”近期,不少人致電主管部門、研究機構以及媒體詢問。
人社部有關負責同志的回復是,仍在進行相關研究,研究不代表現行退休年齡規定即將更改。早在2005年,當時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曾開展過此類研究。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人社部要求多家研究機構限期出具調整退休年齡方案”,人社部相關司局予以否認,稱不會像部分研究機構所建議的那樣"十二五’期間退休年齡延長兩歲”或“明年起調整退休年齡”。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系主任儲福靈表示,隨著人均預期壽命的提高、人口結構轉變,對退休年齡擇機調整是必然的。但調整退休年齡應當是漸進的過程,不太可能一步到位調整到63歲或65歲,而是小步推進。人社部也曾明確回應,延遲退休是必然趨勢,但要根據我國人口結構變化、就業狀況和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要求來綜合平衡,確定什么時候實施這樣的政策。
中國社科院教授唐鈞認為,近期不是調整退休年齡的合適節點,需優先考慮就業,特別是中下層群體的就業問題。人社部有關負責人的意見是,普遍提高退休年齡,其實施一定會是柔性的、漸進性的,“考慮公眾的心理適應程度和整個社會的平穩運行”。
延伸閱讀
我國退休年齡是怎么定的
中國現行退休年齡的規定源于1951年政務院頒發的《勞動保險條例》,其中對正常退休的規定是:男工人與男職員年滿60歲,一般工齡滿25年,本企業工齡滿5年;女工人和女職員年滿50歲,一般工齡滿20年,本企業工齡滿5年。
1955年國務院頒布《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暫行辦法》,將國家機關中女性工作人員的退休年齡從1951年規定的50歲提高至55歲,并增加了傷殘提前退休的規定。
1978年《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退休條件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在之后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程中,盡管制度模式多次調整,但沒有再對退休年齡做進一步修改。
此外,根據1990年人事部《關于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和1992年中組部《關于縣(處)級女干部退(離)休年齡問題的通知》,本人自愿基礎上,高級職稱女專家和處級及以上女干部可以與男性同齡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