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以下簡稱泛珠合作)開展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經過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合作機制不斷健全,合作領域不斷拓展,合作共識不斷深化,整體合力不斷提升。
在新的形勢下,進一步深化泛珠合作,符合黨的十八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國家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部署,符合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的要求,符合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是合作各方的共同愿望。通過協商研究,泛珠合作各方就進一步深化合作達成以下共識:
(一)堅持服務國家發展大局,謀劃泛珠區域合作。
積極實施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推進西部大開發,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進一步整合泛珠區域資源,更加注重豐富合作內容和提升合作層次,務實高效推進泛珠合作,共同打造東中西互聯互動、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示范區,為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承擔更多的責任。
(二)堅持發揮比較優勢,促進區域內重點地區加快發展。
香港、澳門是經濟發達地區和我國對外開放重要門戶,要進一步發揮各自優勢,鞏固向好的發展態勢,并帶動泛珠區域內重點地區先行先試,促進共同發展。海峽西岸經濟區、平潭綜合實驗區、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贛南等原中央蘇區、長株潭城市群全國“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珠江三角洲地區、橫琴新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南沙新區、北部灣經濟區、桂東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東興國家重點開放開發試驗區、海南國際旅游島、成渝經濟區、黔中經濟區、貴安新區及云南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等是泛珠區域內上升為國家戰略的重點地區,要充分發揮各方比較優勢,密切與港澳的經貿合作和聯系,相互借鑒,相互促進,把上述重點地區打造成落實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重大平臺,攜手港澳共同帶動和促進泛珠區域協調發展。
(三)堅持務實方針,推進重點領域合作。
1.聯合推進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堅持綜合提升、適度超前的原則,推進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不斷提升區域內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和互聯互通水平,著力增強區域發展支撐能力。
2.加快推進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進一步消除行政壁壘和貿易壁壘,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建立自由開放的統一市場,加快推進區域市場一體化,不斷增強區域經濟發展活力。
3.不斷完善產業合作體系。充分發揮合作各方產業發展和生產要素優勢,大力支持跨省區產業轉移和發展飛地經濟,積極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內地省區先進制造業與港澳現代服務業的有機融合、協同發展。完善區域創新機制,優化自主創新環境,共同構建區域創新體系。
4.建立健全公共服務體系。深入開展教育、人力資源、醫療衛生、文化交流、社會管理、應急管理等領域的合作,推動公共服務平臺共建共享,探索多種合作方式,不斷完善合作機制。
5.聯合推進區域生態文明建設。完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合作機制,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共同開展水資源保護和綜合治理,加強海洋生物資源的保護,共同建設生態文明,共同推動綠色發展。
6.進一步加強內地與港澳更緊密合作。充分利用CEPA經濟互動制度化平臺以及泛珠內地九省區資源、市場等優勢,進一步加強內地省區與港澳在商貿、金融、旅游、物流、教育、醫療以及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合作。香港、澳門特區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按照《基本法》規定及本方實際情況,酌情參與上述領域合作。
(四)堅持開放原則,打造多層次合作格局。
1.加強與國內其他區域的互動合作。進一步拓展與長三角、環渤海等區域在經貿、科技等領域的互動合作,有效促進三大經濟圈的互聯互動,聯合開拓國際市場,實現互利共贏。充分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兩岸交流合作前沿平臺和平潭綜合實驗區作用,進一步加強泛珠內地省區與臺灣地區在金融、物流、旅游、知識產權等現代服務業及現代農業和高端制造業方面的合作,進一步加強兩岸經貿文化交流,積極促進互動融合、共同發展。
2.積極開拓國際區域合作。進一步加強與東南亞、南亞、歐盟及葡語系國家更緊密的合作關系,積極拓展與美洲、歐洲、非洲等地區的合作,建立健全政府、企業、行業組織間貿易摩擦聯動應對機制,全面加強與世界主要經濟體的經貿關系,積極主動參與國際分工,進一步凸顯泛珠區域在我國對外開放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五)堅持制度創新,推動完善合作機制。
1.深化合作機制。完善泛珠秘書處及其日常辦事機構的職能,建立有效的溝通聯絡制度。探索建立合作利益分享機制,研究設立泛珠區域合作基金,建立泛珠區域長期合作的戰略研究機制。加強泛珠網和泛珠項目庫建設,提升宣傳和服務功能。及時修訂泛珠合作的指導性文件和相關工作制度。加強對泛珠區域內行業合作的指導。
2.創新泛珠大會舉辦模式。更加注重論壇和洽談會的實際效果,積極推進舉辦模式創新。將泛珠大會由一年舉辦一次調整為兩年舉辦一次,研究優化高層論壇的模式。進一步提高行政首長聯席會議的質量,更加注重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增加合作各方“1+1”和“1+X”活動,為各方高層溝通交流提供便利平臺。泛珠經貿洽談會由展覽調整為展銷結合,加強合作各方對口部門合作和行業對接,建立企業合作交流機制及各類社團和中介組織聯系機制,推進經貿洽談會市場化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