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天下發《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與去年相比,報考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的規定被取消。
根據《規定》,國家對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額撥款,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并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同時,對考研的“違規處理”新增一條規定:對出現大面積舞弊現象,未能及時有效制止的考點,要追究相關考試部門的責任。
教育部同時要求,在明年的研究生推免中,推免生的留校數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達的留校限額,招收推免生的數量不得超過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各專業必須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計劃用于招收統考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