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零時許,在張家川看守所車庫內的一輛警車上,楊某坐在后排左側,旁邊是一名警察。
辯護律師稱,昨晚他們已經接到通知說會放人,他們23點前來辦理了相關手續。
楊某父親(見圖)站在看守所外等兒子,他說,得知兒子被拘的消息后,非常絕望。現在兒子出來了,但畢竟在里面待了幾天,心理上肯定會受到影響。他現在還沒見到兒子,如果以后發現兒子受此段經歷影響,定會提起訴訟。
據了解,由于對楊某的刑事拘留轉為行政拘留,而行政拘留對未成年人是不執行的,楊某被釋放。
另據新華網記者從甘肅省公安廳獲悉,經甘肅省公安廳和天水市公安局聯合工作組對張家川縣楊某涉嫌尋釁滋事案調查核實,決定撤銷刑事案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行政拘留7日。
甘肅省公安廳表示,撤銷楊某的刑事案件轉為行政拘留,是鑒于楊某系未成年人以及歸案后的悔罪表現,本著對其“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依規處理。
9月12日6時17分,張家川縣張川鎮發生一起意外死亡案件。經張家川縣公安局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尸體檢驗,認定排除他殺,死者高某系高墜致顱腦損傷死亡。
9月14日、15日,網民“騷年少玩杜蕾斯”、“輝哥”就高某意外死亡先后多次通過QQ空間、騰訊微博編造虛假信息質疑高某死因,并發布“必須得游行了!”等煽動性言論。其編造的虛假信息被大量轉發,引發一些群眾被誤導參與聚集。
經公安機關調查,網名為“騷年少玩杜蕾斯”、“輝哥”的楊某,是張家川縣某中學初三學生,今年16歲,2012年9月曾因盜竊摩托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由于不滿16周歲未予處罰。9月17日,張家川縣公安局對楊某依法進行傳喚訊問,楊某對其利用網絡編造散布虛假信息,并發布煽動游行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當日,楊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
針對媒體、網站普遍關注的情況,甘肅省公安廳高度重視,9月20日,省公安廳會同天水市公安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張家川縣開展相關調查核實工作。
經工作組進一步調查核實,楊某通過QQ、微博編造、散布虛假信息,其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涉嫌尋釁滋事。但鑒于楊某系未成年人,且能夠積極配合調查,悔罪態度誠懇,情節較輕,經省市縣公安機關研究決定,依法撤銷刑事案件,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新聞現場
律師要求會見等了10多個小時
昨日,張家川被拘初中生楊某的委托律師王誓華、游飛翥依法要求會見楊某,但截至22點,在張家川看守所等待了10個多小時的律師們仍舊沒有見到楊某。
一早,楊某的委托律師便趕到了張家川看守所,要求會見楊某,但是遭到看守所的拒絕,看守所表示需要聯系辦案單位,兩名律師等待時,囑托一名張姓警官前去了解情況。
近中午12點時,張警官答復兩名律師,警察正在提審楊某,并拿出提訊證,上面記載馬效武、王仲恒兩位警官于9時51分提審楊某進行法制教育。王誓華表示,這是辦案機關入卷的文書,不能證明楊某被提審,并要求看看守所的提審登記臺賬,但是張警官不予配合。之后,王誓華在提審登記臺賬上發現并沒有提審楊某的登記。
下午1點,看守所一名警官告訴兩名律師,下午2點半準時會見。下午2點左右,王誓華和游飛翥再次來到看守所等待會見楊某,但直到下午3點半時仍未見到楊某,看守所解釋稱,楊某午休起床需要時間。下午將近4點,兩名自稱張家川縣公安刑警的人要求提審楊某,看守所電話通知提人,隨后,看守所工作人員借口離開。
直至下午6點半,看守所里還是空無一人,等候在看守所里的律師撥通張家川縣公安局督查電話進行投訴,但是無人接聽。
《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王誓華告訴北青報記者,楊某的案件屬于普通案件,律師拿著“三證”便可以要求會見,看守所沒有理由用“需要申請”來阻撓會見,從法律角度上來講看守所的做法是違法的。王誓華還說,見到楊某后首先會檢查孩子的身體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