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普遍面臨嚴重的財務困難。在收支兩條線的情況下,“各地財政……按10%至30%比例截流作為地方政府的資金統籌。”
一葉知秋,北京的天氣就這么突然冷了下來。張大偉(化名)于是打算回東北老家歇幾天。跟“老板”一說,麻溜同意了。
剛過的這個夏天,六七八月,張大偉掙了一萬多元。“今年不是太缺血,不如去年。”秋天里也有生意,但是不如夏天和冬天那么多。在這行干了三四年的張大偉說,2012年警察抓得厲害,生意難做、但是價錢好。
張大偉把自己干的這行也叫做“救死扶傷”。
199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15條規定,“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需要,國家提倡并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由這一條衍生出了“互助獻血”制度:患者親友可在獻血點獻血,憑借獻血證為患者換取等量的用血。
可并非所有病人的親朋好友都獻過血。大多數情況下,站在醫院血庫門口,家屬們開始轉圈打電話找獻血證。
張大偉和他的伙伴們這時候就湊上去,“要互助獻血不?可以提供全套服務”。
有時候他也被“老板”安排到北三環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的灰白色大樓前邊,手里捏著一大堆名片,看見有腳步遲疑的人就圍上去。
即使路人擺手拒絕,他也會客氣地塞過去,“以備不時之需”。雖然是名片,上面卻沒有名字,只有信號筆手寫的大大的電話號碼。
“別人叫我們‘血托’,這不能寫。”他這時有點靦腆。
對于辦公室外數百米的這些人,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主任劉江感到十分無奈。“2012年剛剛由公安機關進行過專項打擊,但未能解決根本問題。”他對《瞭望東方周刊》說,如今只能在對方進入單位管轄區域時,安排保安轟走。
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王兆華,2013年參與了多起相關案件的訴訟。他向本刊表示,互助獻血制度從某種程度上確實保障了獻血、使用之間的平衡,顯然是巨大的進步。但其中弊端迫切需要改進。
也有聲音認為,在巨大的供需差之下,互助獻血無論如何完善都會成為牟利的工具。
“血荒?”張大偉一咧嘴,樂了,“那我還回家干啥,就在北京掙錢了!”
一天14單
張大偉這群人的運作方式相當簡單:首先,有人長期呆在一些醫院的血庫,等待需要用血的病人或者家屬,并跟他們談好價格,這就是“血托”。
其中,O型血和AB型血價格比較高,400毫升要2000元以上。A型血以及B型血的價格則稍微便宜一些,400毫升一般賣1500元左右。
價錢談妥之后,“血托”立即聯系自己掌握的獻血者,他們和病人或者家屬一起到醫院的血庫填寫互助獻血單。
雖然獻血者需要提供個人資料等信息,并要求如實填寫與需血病人關系,而在實際操作層面,朋友關系等缺乏驗證的依據。事實上,也并沒有規定明確要求相關醫療機構對“互助”雙方的關系進行驗證。不過,《獻血法》對再次獻血的間隔時間有所要求。
然后,獻血者帶著互助獻血單到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的獻血點獻血,最后將獻血證交給“血托”,然后收取400至500元報酬。
根據制度安排,互助獻血所獻血液經檢測合格后,由血站供血科通知患者所在醫院血庫取血、送血時間。所獻血液全部返回患者所在醫院,由醫院血庫統一調配使用。
同時,“血托”將獻血證交給需血的病人或者家屬,后者在醫院進行登記、確認獻血證,就可以得到血液中心向醫院發配的相應血量。
當然,病人或家屬也要向“血托”支付幾倍于400元的報酬。
王兆華最近參與訴訟的一起案件非常典型。從2012年8月開始,來自安徽等地的無業人員8人分工合作,利用互助獻血制度漏洞賺取差價。其中一個“血托”被抓之后,還感慨“從來沒想到過錢來得這么容易”。
在最快捷的情況下,這個團伙上午“接單”,下午一上班病人家屬就可以拿到獻血證。最多的時候,有人一天就接到14個單子。
所有收入交給“老板”,再由其進行分配。按照“績效”不同,“血托”們分別拿到自己的報酬。一個“血托”可以在兩個月時間內掙到1萬多元,連放哨望風的人一般一天也能拿到100塊收入。
這些“放哨”和“盯梢”的人,一方面盯著醫院保衛科的人和警察,防止被捉,另外一方面還要嚴防同行介入競爭。
不過張大偉用“沒事兒”來形容被捕這種風險。
雖然《刑法》也有“非法組織賣血罪”,但是多數案件并非以此罪名進行起訴。因為僅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無法定罪,還要找到具體賣血的人員作證。
“賣血的大多是社會閑散人員,有些是暫時缺錢的人,這一點在執法上是個難題。非要抓現行不可,但更多的賣血人員在賣過之后就根本找不到了。包括醫院的內部保衛人員也是這樣,他們沒有處理的權利,只能說服教育,不能控制人身自由。”王兆華則告訴本刊,“非法組織賣血罪”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執法過程中的困難,明確組織賣血三人次以上的就可以定罪,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取證非常困難,即使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無法對其進行定罪,“更多的情況是因為爭地盤打架,符合相應法規后,按照尋釁滋事進行定罪。”
上述團伙案發,就是因為毆打“競爭對手”。當時有3個外地來京務工人員,花光積蓄后到他們“地盤”里的醫院找人,希望通過“互助獻血”賣血。結果被圍毆。
獻血越多、賣血越多
劉江說,按照《獻血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此類行為也屬違法犯罪行為,“血液中心一直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打擊,北京市公安局也非常重視,2012年進行了專項打擊,近期還來我們中心座談,希望能夠更好地打擊和控制。”但他也表示,“血販子”類似“號販子”,存在取證困難的問題,即使抓到還得找買血者,“頂多對他們進行治安拘留,但他們本身就是無業人員,拘留幾天放出來再接著干,這也加大了執法的困難。”
僅在近期,西城區檢察院就有兩起關于“血托”被公訴或者被判刑的案件,“獻血法本身很好,為促進獻血作出了貢獻。”王兆華認為,監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導致互助獻血中出現血液交易的弊端。
張大偉本來不知道有互助獻血這種說法。他高中畢業后一直沒正經工作,后來聽朋友的朋友說,到北京當“號販子”能掙錢。過來后介紹的關系不干了,他就跟著販火車票。
再后來,有個朋友找過來,說有人在醫院干“賣血”,需要人手幫忙。
聽到這個,張大偉還猶豫了一下。“電視上總說,河南那邊賣血得艾滋病。”朋友解釋說,這是賣給正規血液中心,“身體好還不讓賣呢”。
一趟跟下來,張大偉想,這事兒挺容易的。他就成了“血托”。
劉江告訴本刊,中國從1998年開始實施《獻血法》到2006年,實現了全部血液來自無償獻血,而西方的無償獻血已經發展了幾十年。
以北京為例,最初幾年互助獻血比例非常低,通常在3%以內,也很少有血液買賣的現象。到2012年這個比例上升到12%,血液買賣現象也相對嚴重起來。
而在京外其他地方,這個比例通常更高,“2013年到現在的統計,北京的互助獻血比例下降到6.2%,到年底這個比例可能會下降到5%以內。互助獻血的比例降低了,血液買賣現象肯定隨之減少。”他說。
這句話,恐怕也說明了互助獻血目前面臨的嚴峻挑戰。
在部分互助獻血比例更高的地區,借互助獻血買賣血液的現象更為嚴重。早在2011年夏天,為防止互助獻血過程中出現亂象,武漢市曾暫停互助獻血。然而,為了血液的供求平衡,到次年2月,武漢市再次重啟這一制度。
對于這段糾結,武漢市血液中心相關負責人對本刊說,“事情都過去了”,不愿詳細講述其中的過程。
王兆華強調,監管困難是導致互助獻血成為牟利機會的主要原因,“相關部門要致力于制定、完善互助獻血的配套細則,保障互助獻血的健康發展。”包括嚴格控制獻血次數,也可以緩解這一情況。
劉江則認為,應該建立全社會的信用體系,“可將不良行為者記入信用檔案,如果僅是階段性打擊,效果有限。”針對時常在血液中心轉悠的那些“血托”和“血頭”,劉江表示他們要進一步加大內部秩序的維護。
張大偉顧不了這么多。除了公安打擊,他的挑戰就是和同行競爭。“老板”說,現在很多同行除了在醫院散發小廣告,還用QQ群招攬生意。
通過“互助獻血”的關鍵詞,可以搜索到120余個QQ群組,包括北京、無錫、日照、南京等各種城市。部分群內成員甚至達到兩三百人,不時可以看到“需要獻血者”的信息,價格基本固定在每400毫升血液400元到500元。
特別到秋天,“要血的人”少了,生意難做,即使提高分成一天也做不了“幾單”。這就是張大偉想趁機回家的原因。
季節性缺血
雖然大多數同行覺得,自己這門生意的根本是中國“缺血”。但是張大偉有自己的不同看法:“至少不是從春節到年底都缺血,有一次一個月我在醫院蹲著就兩三單。”他覺得,從這個情況看,“有時候肯定不缺”。
而2012年衛生部官員在介紹相關情況時也曾表示,當時中國已有血站452個,“采供血服務基本滿足了臨床用血需求。”
劉江表示,現行獻血制度使無償獻血量與街頭流動人員的數量直接相關。“獻血的淡季一般出現在最冷或者最熱的時候,夏季的7、8月份以及冬季的11月到第二年2月。其他氣溫平和的時間是獻血的旺季。”但臨床用血量并不會隨供血量波動,到了淡季就會出現短期缺血的情況。“旺季有時候需要控制采血數量,避免過多獻血造成浪費。這點國內外都一樣,是整個行業都存在的問題。”季節性缺血,也直接導致了血液價格的波動。
這大概解釋了缺血情況會間隔性在各地全面出現的原因。
其實和張大偉一樣,對于是否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血荒”,醫療衛生界也有不同認識。
比如在昆明,大學生獻血總人數超過三分之一以上。于是當高校在2010年紛紛搬遷到離市區30多公里外的呈貢后,導致了這一年該市嚴重缺血。
全國性的供血淡季,也與學生寒暑假時段重合。在江西省,獻血人群中學生占比超過一半。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該省鼓勵護士自愿無償獻血,希望護士在獻血人群中比例能夠從不到10%逐漸提高到20%。
劉江等人所作的關于北京街頭無償獻血人群的調查則顯示,學生占比也達到34%以上,僅次于商業、服務人員的43%。
北京街頭無償獻血人群呈現出高文化層次的特征,但是在昆明等地,農民工等外地務工人員占比往往達到一半以上。
在遭遇生活危機的情況下,這部分數量龐大的人群很容易將自己的血液流進互助獻血導致的販賣機會中。
多地查獲的借助互助獻血牟利的團伙也表明,生活困頓是大多數人成為賣血者的直接原因。即使在上述案件中,該團伙的8人均為外地進京人員,無業,最高文化程度為高中,年齡最小者為19歲,最大者38歲。
“賣血的,好多只知道原來那種,自己在家弄個針管吸血。”張大偉說起這個也齜牙咧嘴,“我們這個安全,所以危險小。”
管理的挑戰
在基本滿足臨床需求的情況下,上述衛生官員也承認,2010年底以來全國一些地市出現血液供應緊張情況,個別地方呈現常態化趨勢。
除了臨床血液需求的快速增長、無償獻血基礎薄弱,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有醫療資源集中的地區血液供應緊張情況不易緩解。大量患者集中于醫療資源豐富的城市和地區,導致這些地方用血量大,血液缺口明顯,血液供應緊張情況不易緩解。
顯然,在上述表述的背后,是管理制度急需提升。
業界經常提到的是,一些醫院的用血方式加劇了供求之間的矛盾。比如媒體曾經報道的醫院拒用小袋血問題,特別是兒童用血時,即使是幾十毫升的少量用血,醫院也會拿200毫升的血袋使用,剩下的血液則被白白浪費掉。然而2012年初此類新聞報道之后,卻未見推行小袋血的消息。
出處為中國輸血協會血站管理工作委員會的《2009年度全國血站管理指標比對分析》則承認,血站血液報廢率普遍偏高。它甚至需要更多的費用來處理整個流程帶來的醫療垃圾,而這些采血過程也許因為高報廢率而無效。
這份在一些行業會議上發放的材料認為,導致高報廢率的原因有三個:采供平衡把握不當、成品血液保管和發放沒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偏遠地區為保證應急用血實施必要的常態或應急儲備。
它認為除了第三種原因,“血液過期報廢應當追究責任”。另外一些原因,包括“各環節工作人員操作程序不規范、手法粗暴等也是其中重要原因。”
同時,血站普遍面臨嚴重的財務困難。在收支兩條線的情況下,“各地財政……按10%至30%比例截流作為地方政府的資金統籌。”
該材料甚至警告說“長此以往,靠人為壓低血液加工成本來強制實行預算外資金統籌政策,勢必會對血液質量造成潛在的不良影響,而一旦出現經血傳播傳染病事件的發生,此項政策的強制實施也應當承擔一定的部門和領導責任。”
從2009年開始,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與各個醫院簽訂供血協議,明確一年的供血總量以及每個月的供血量,以加強醫院用血量與血液中心采血的計劃性,“兩邊的計劃性越強,血液供應將越加平穩。”另外,為維持淡旺季的平衡,目前每年約8%的單位獻血活動盡可能安排在淡季進行。據劉江介紹,從《獻血法》頒布實施以來,北京市先后共有400萬人次進行無償獻血。
為解決街頭獻血計劃性不足的問題,劉江認為自發性的街頭無償獻血應該逐步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有計劃地組織職工獻血過渡,“當然,希望這種單位組織的獻血是真正無償獻血,而不是變相的下指標性質的。這就需要團體單位的領導能夠對無償獻血工作的認識程度、重視程度要提高。這是個長期的過程,不是短期內一下子就能解決的。”
劉江告訴本刊,從2006年以來我國血液需求量連續幾年以10%左右的比例增長,有些地方甚至達到15%到20%,到最近兩年開始保持基本穩定的狀態,“但未來血液需求壓力非常大。”
他分析說,隨著醫療保險覆蓋面的擴大以及新農合報銷比例的提高,加上人口老齡化的趨勢,隨著醫療需求的增長,未來血液需求也會相應增長,“全國平均獻血率只有0.9%,遠低于香港地區的3.1%和歐洲的4%~5%的比例,無償獻血仍然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