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無編制一律不準配備 不足八年不能換新
河北省舉行教育實踐活動新聞發布會,通報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上學和超標車整改情況 公車無編不準配備 不足8年不能換新 23日下午,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省紀委副書記董云鵬、省教育廳廳長劉教民、省財政廳副廳長高云霄、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張金貴,分別通報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上學、收回超標配置公務用車問題整改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全省共清理違規車輛10299輛 為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我省將所有黨政機關的公務用車全部納入編制管理,所有單位沒有編制一律不予配備,公車使用年限不足8年或行駛里程不超過50萬公里不能更新。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我省把公務用車治理作為正風肅紀專項行動和克服“四風”十件實事的重要內容,省委常委會帶頭自查自糾,省級干部共清理封存了14輛越野車,全省共清理違規車輛10299輛,較好地實現了“總量減少、費用下降、管理規范”的目標。 從緊加強公務用車編制管理,我省對100多個省直部門和3個垂管系統1983個單位的公務用車重新核定了編制,對涉及地方的15個執法部門的執法執勤用車核定了編制。 強化對車輛購置配備的管理。一是實行編制控制。沒有公務用車編制的一律不予配備。二是實行標準控制。嚴格按公務用車標準審批購置。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價格控制在18萬元以內,排氣量控制在1.8升(含)以下;執法執勤用車,原則上配備價格12萬元以內、排氣量1.6升(含)以下的轎車或其他小型客車。因地理環境需要和工作性質特殊,確需配備越野車(含SUV車型)的,應當控制在價格25萬元以內、排氣量2.5升(含)以下。三是實行處置控制。嚴格按照報廢標準處置以控制新車購置,規定公務用車使用年限達不到8年或行駛里程不超過50萬公里的,一律不能更新。四是實行預算控制。對于已經沒有空余編制的單位,在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時,不準編制購車預算,從源頭上控制新車購置。 超編制超標準購車,直接責任人一律免職 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我省在堅決糾正違規車輛的同時,注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我省已經出臺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以及越野車配備管理辦法,將所有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全部納入編制管理,并規定了越野車的配備標準。 目前,我省正在研究修訂公務用車經費預算管理辦法,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經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實行財務單獨列項和單車費用定額核算,并定期進行公示;正在制定《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日常管理辦法》,進一步嚴格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公示、回單位停放和節假日封存等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省直單位公務用車管理,省財政廳還推行了小汽車“四聯單”、“戶口本”等審批管理辦法,建立了“一車一檔一卷”管理制度。同時,開發了“公務用車編制與車輛信息軟件”,實現了對省直公務用車編制與實有車輛的動態監管,大大提高了公務用車管理的精細化水平。“下一步省紀委、監察廳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公車管理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頂風違紀問題,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省紀委副書記董云鵬在新聞發布會上說,今后,凡發現超編制超標準購車、未經審批私自購車、違規配備使用越野車、將超標車和越野車作為領導干部固定用車的,將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免職,再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發現的違規借車換車、公車私用等問題,將責令立即改正,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對存在問題較多的地區和單位,將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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