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今天公布的《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4年可在北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還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
據悉,可以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的隨遷子女必須符合如下五個條件: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已滿6年(不含補繳);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記者趙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