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0月1日起保護歷史建筑房主可享受補助
10月1日起,《河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辦法》正式實施。 昨日(9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蘇蘊山就《辦法》有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蘇蘊山介紹,《辦法》強化了對各方面權利的保護?!掇k法》第三條規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與監督管理,應當保證原住居民的參與并保障其合法權益。“這與原來將名城內的原住居民簡單遷走有很大不同。”蘇蘊山說,根據《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設區的市、縣級政府應當與國有歷史建筑所有權人簽訂歷史建筑保護協議,對歷史建筑的保護義務和享受補助等事項作出約定。(記者楊利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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