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不達標煤場將被關停 農村取暖全改低硫煤
近日,石家莊市政府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炭經營企業儲煤場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大儲煤場整合治理力度,大幅減少儲煤場污染,對不符合環保標準和規劃要求的儲煤場要全部關停。 《意見》中要求,贊皇縣、元氏縣、井陘縣、平山縣、行唐縣、靈壽縣、礦區等有條件的煤炭經營主要集散地,要分別建設高標準的煤炭物流園區(基地),2014年底前,完成煤炭經營企業儲煤場向園區(基地)集中。 2013年10月底前,在三環路以外建成1-2個型煤廠,滿足市區城郊(中)村居民生活用煤。農村取暖燃煤小鍋爐全部改燒低硫型煤,潔凈煤使用率達到90%以上,正定縣、欒城縣、藁城市、鹿泉市要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其他縣(市)、區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意見》中明確,2013年底前,將全面取締無手續、違法經營的儲煤場;對達不到環保標準的煤炭經營企業儲煤場立即停業整頓,整頓不達標的不得重新營業,到2014年6月底前仍不達標的全部取締;今年內正定、藁城、欒城、鹿泉四個縣(市)徹底關閉洗煤廠,其他縣(市)、礦區原則上只保留少數為工業企業服務的洗煤廠。對新建、整合、保留的儲煤場,要嚴格按環保要求進行高標準建設、治理。 贊皇縣、元氏縣、井陘縣、平山縣、行唐縣等縣,要進一步完善本縣煤炭物流園區(基地)建設規劃,加快煤炭物流園區(基地)建設進度。2014年底前,完成園區(基地)建設,引導當地儲煤場全部進駐,實現規范管理。 《意見》規定,要加快型煤廠和配送供應網絡建設。其中,要本著“政府引導、財政補貼、居民負擔不增、企業利益兼顧”的原則,逐步推行縣域城鄉居民燃用優質低硫型煤替代原煤散燒工作。 |
關鍵詞:供暖,取暖,污染,儲煤場 |
責任編輯:譚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