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氣污染·他山之石之5:環保意識融入生活
3 人人參與,形成環境保護氛圍 有學者認為,我國的環保工作之所以常出現喊得多做得少的情況,是因為大家常常覺得自己只是普通民眾,管不了政府那些事,只要在不滿的時候發發牢騷就好。其實,在環保這個問題上,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身份并不那么涇渭分明,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不受污染侵害的權利,也都有保護環境不被侵害的義務。 以美國為例,公眾參與促進了《清潔空氣法》的誕生,也督促了聯邦和地方政府不斷提出環境污染的解決方案,促進了環境政策的執行,同時民眾直接參與到減排活動中,為減少汽車尾氣排放等方面作出了貢獻。 著名的東京大氣污染訴訟案也是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典型案例。 1996年5月,居住于東京都“7號環形公路”等主干道沿線的居民以日本政府、東京都政府、當時的日本道路公團及汽車廠商為被告,要求被告方對大氣污染導致的健康損害進行賠償,并停止排放大氣污染物質。 2002年10月,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承認作為原告的部分哮喘患者健康受損,日本政府、東京都政府以及日本道路公團負有賠償責任。原告和被告雙方均不服判決,向東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述。2007年,以被告方建立救助制度等為條件,雙方達成了和解。伴隨著訴訟案的審理,日本幾乎每年都在強化對汽車尾氣的治理。英國公民在公共措施的討論、決策、監督、執行上,也有深厚的自治傳統和強大的社會根基,環境問題自然不例外。2012年7月,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引述環保組織“清潔倫敦空氣”的調查報告,質疑倫敦市政府只在空氣質量監測點附近大灑清潔懸浮顆粒物的化學溶劑,藉以美化空氣污染指數,而忽視其他空氣質量更需要提高的地區。 英國公眾獲知空氣信息的途徑也不被官方獨家壟斷。公民能直接依據《自由信息法》向政府環保機構索取相關數據,不得被拒絕。政府開設的“英國空氣質量檔案”網站、民間組織與倫敦國王學院環保組合作開設的“倫敦空氣質量網絡”網站,均發布大倫敦地區實時空氣質量數據。 沈洪艷認為,盡管我國法律中沒有明確公民的環境權,但這并不妨礙大家主張自己的權利,“積極參與環境問題的討論,本身就是保護自己利益的一種方式。” |
關鍵詞:大氣污染,治理,環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