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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報道樓市遭網絡追殺 溫州警方已著手調查

來源: 中國青年報  
2013-10-16 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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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篇題為“溫州經濟要挽救,先殺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陳周錫”的帖子,連續兩次被發布在溫州最具影響力的網絡論壇“703804”上,旋即引起軒然大波。

  《第一財經日報》隨即就此向溫州當地警方報案,并采取相關措施保護記者人身安全。

  昨日,本報記者陳周錫表示,他剛拿到警方的“接受案件回執單”,目前當地警方以“侮辱案”對此進行調查。“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

  近年來,網絡語言暴力成為“隱形刀”,對公民個人以及社會造成惡劣影響。這關乎網絡的傳播責任和倫理道德,更涉及法律和社會管理等諸多方面。

  網絡“追殺令”

  2013年10月8日17時,論壇注冊ID為“裸居裸睡”(會員注冊編號:1449322)的網民,在溫州本土最具影響力的網絡論壇“703804”上,發表題為“溫州經濟要挽救,先殺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陳周錫”的帖子。該帖于9日被論壇管理者刪除,但次日又再次發表,并發起“殺、不殺、棄權”的網民投票。

  現實中,陳周錫確為《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對浙江的區域經濟多年來持續關注和報道。

  陳周錫認為,從帖子內容來看,發帖人應該是針對其近月連續幾篇有關溫州經濟的報道,尤其是溫州房價下跌加劇“棄房”風險的稿子。

  比如,帖子中曾寫道:“溫州經濟環境的變差,與這吃里爬外的財經記者有很大關系。”并寫道:“溫州的所有負面報道都跟這人有關,盡管經濟變差跟這記者沒有關系,但為了溫州經濟,有必要先讓陳成為制度犧牲品,可以考慮追加為烈士。”

  陳周錫表示,他的報道以新聞事實為準繩,客觀描述溫州市經濟現狀及走勢,并提出了諸多理性、建設性的思路。但這種帖子的發布者不顧事實真相,公然提出“殺人”等暴力訴求,已經對記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

  在報社的安排下,陳周錫隨即到溫州市中信公證處對上述兩個帖子做了公證,之后去溫州市甌海區梧田派出所報案。該派出所民警對此做了筆錄,但認為此事不足以立案,并表示要會同區分局及市局政治處、網監等有關部門討論商議此事。

  昨日,溫州警方最終給出答復,表示將以“侮辱案”對此進行調查。

  依法應對網絡暴力

  對于這種因為正常職務行為以及客觀新聞報道引發的網絡暴力,不少學者和法律界人士都表示了反對。網絡環境中動輒打打殺殺的狀況,也引發了公眾對網絡情緒的擔憂。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教授、副院長張志安認為,網絡論壇管理者的不作為是應該受到批評的。不管是不是真的行動,但是這類網上恐嚇的言論是不應該受到保護的。反之,這種威脅性言論,論壇不及時刪除,還推波助瀾,嚴重違背了網絡媒體專業主義的原則、傳播責任和倫理責任。

  “如果在微博里面開玩笑說要去炸政府大樓,公安會直接采取措施,至少是行政拘留,但是現在對一個公民指名道姓地說"要殺了他",如果公安不對發此帖的人進行一定調查并予以警告,公安部門有失職的地方。”張志安對本報記者說。

  華東政法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偉教授也表示,網絡語言暴力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不可否認社會上人絕大多數人是理性的,但難免會有少數情緒激動、性格狹隘、理解問題比較偏激的人。這就是為什么在一定氛圍之下,有人進行激情的違法犯罪,產生嚴重后果。這就是網絡語言暴力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

  游偉稱,網絡管理者應及時對語言暴力加以控制,反之,如果網絡管理者不予管理,放任已經有威脅語言的暴力擴散,最終導致“語言暴力”變成實質行為,網絡管理者也要負法律責任。

  另一方面,從法律和社會管理角度來說,應當秉承的根本是防患于未然,游偉說:“不能等產生嚴重后果以后才采取行動,為時過晚。”

  “對這樣的暴力語言,采用嚴格控制的方式就是抓源頭,查處煽動暴力行為的語言環境的制造人,這個很重要。”游偉說,按照現在的司法解釋,煽動暴力就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應當予以治安拘留。

  語言暴力這種行為,當有明確的指向、特定的行為對象、目標明確、手段也比較明確時,這種情況應該立刻制止。

  律師周澤表示,遭遇網絡語言暴力的威脅,當事人應當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張志安認為,總體來說,現有的法律法規和現實需求之間有脫節。“從大環境來說,還要依托于立法,給公檢法等相關執法部門提供依據,幫助其更有效地采取行動”。

關鍵詞:溫州樓市,網絡追殺,記者責任編輯: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