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官方29日在海口召開閑置土地處置工作會議并透露,該省閑置土地存量達13.06萬畝,清理處置工作于明年上半年完成。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廳長陳健春介紹稱,經調查海南“批而未用”土地總量為28.68萬畝,其中“批而未征”5.47萬畝、“征而未供”10.15萬畝、“供而未用”13.06萬畝。
海南省長蔣定之說,該省閑置土地有三大特點:閑置土地多,行業分布廣;閑置時間長,新增數量大;閑置成因多,處理難度大。
據介紹,海南閑置土地存量約為該省近兩年土地供應總量。從用途看,住宅和商服用地閑置總量最高,占比近一半,公共用地和工業用地均有涉及;從時間看,閑置10年以上土地達7.07萬畝,占比超過五成,近5年閑置土地占比達1/3;從原因看,由于城市規劃調整、征地補償不到位、基礎設施不到位等政府原因閑置9.94萬畝,占比76%,企業自身原因閑置3.12萬畝。
蔣定之表示,海南采取收繳土地閑置費、限期開發、等價置換、協議收回、無償收回共五種方式進行閑置土地處置,此外還將把規范填海造地項目納入整治范圍,“明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使土地閑置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土地市場得到有效規范”。
海南省將于11月1日起實施《海南省閑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明確因政府原因產生的閑置土地,將依法通過延長開發期限、改變土地用途等方式處置;非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因素,兩年以上未動工造成閑置的土地,政府可無償收回。
陳健春說,海南已啟動約談和掛牌督辦機制,督促市縣政府解決土地違法違規問題,還將向社會公開閑置土地位置、名稱、閑置原因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