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今日二審開庭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因李家新聘的律師申請延期,昨日(30日)北京一中院決定將本案二審開庭日期延后。
上周五,法院通過電話、傳票通知各方本案將在本月31日上午9時許開庭后,李某某一方又提出要更換律師。
一中院稱開庭時間將另行確定
昨日下午3時許,該案的相關律師田參軍等陸續接到法院電話通知,一小時后北京一中院正式對外發布消息稱,“原定于10月31日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因上訴人一方在法院確定并通知開庭日期后,更換辯護律師,新更換的辯護律師申請延期審理。法院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決定將本案開庭日期延后,具體時間另行確定”。
據了解,本月初二審立案后,李家遲遲沒有遞交委托手續,之后戚曉紅律師參與進來并開展了一些工作,但最后也退出此案。
目前,法院已經收到了李家兩位新律師的委托手續,分別是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和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肖霖。昨日,二位律師只證實了確有此事,但拒絕接受采訪,他們表示對此案有自己的專業判斷,考慮到本案存在雙重不公開(未成年人、個人隱私)因素,二人所有的辯護意見都將按照法律規定和律師從業規范在法庭內發表。
接任律師曾參加李家專家論證
李肖霖律師此前曾參與李家組織的12人專家論證,其在本案一審宣判后曾公開在微博上提出質疑,認為當晚“人均一兩半紅酒,三瓶啤酒,喝了3-4小時”,因此楊某是否醉酒存在質疑,且李某某在現場無DNA遺留,在被害人身上找不到李某某的細胞,“沒有證據證明他參與了性行為,卻被以輪奸罪判十年幾乎最重,判決的標準是態度和賠償,不是罪體本身”。
據兩位知情人士介紹,此前本案僅有的幾份新證據包括上訴人的家庭情況,以及上訴人的律師到案發酒店房間模擬現場,記錄了房間內家具擺放、客觀環境等,希望證明楊某所稱的“一頭撞向柜子”無法實現,目前還不知道換了辯護團隊后會否提出新證據。
昨日,楊某律師田參軍表示,目前李某某和王某均未表示希望賠償換取諒解,其也在等待法院最新的開庭時間。
釋疑
何種情況能延期?
中國政法大學刑訴法專家洪道德教授表示,已確定了開庭時間并發出公告,但卻臨時發生突發情況需要改期的情形在實踐中常有發生,比如主審法官病了、檢察官臨時來不了了,或者被告人得了輕微疾病(得了重病以至于案件不能正常審理的需要中止審理),這些情況一般都由法院靈活掌握,因為刑訴法上并沒有細致到規定出哪些情形允許改期,但刑訴法賦權法院“有權決定開庭”,這也就意味著法院有權決定何時開庭、何時改期。
本案中,上訴人突然變更了律師團隊,而按照最高法的有關司法解釋律師有15天的庭前準備時間,顯然在本案中兩位新律師還沒有做足準備,因此法院為此臨時宣布改期也是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辯護權的體現。
不過,洪道德同時提醒,按照法律規定在一個審判程序中,已經交了委托手續后只能變更一次律師團隊,以本案為例,二審期間如果戚曉紅前期確已遞交委托手續,之后只能變一次(即張起淮和李肖霖),以后就不能再變更了。此外,無論是否變更律師團隊,按照法律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本案都應該在審限內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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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數次改換律師
據公開報道,案發之初夢鴿曾找到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的袁誠惠律師代理,后袁誠惠稱“因為有些不方便說的原因”而解除委托關系。隨后,夢鴿正式委托薛振源律師進行辯護,薛振源還曾呼吁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但之后也以“不方便、不好說的原因”退出。案件公訴之前,陳樞、王冉發出律師聲明接手此案,但一審宣判后陳樞公開請辭“希望對方不要把我作為上訴律師的考慮人選”,王冉則不接聽電話。昨日,戚曉紅未接受采訪,之前她曾表示此案很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