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工作正陸續收尾。與近日部分地區擬降低高考英語分值相呼應的是,對四六級考試改革的討論也重回公眾視野。
部分學生討論的是,英語四級考試要不要與學位掛鉤?
事實上,教育部從未將英語四級考試與學位授予聯系在一起。但是,這項始于1986年、逐漸在全國高校推廣開來的英語考試,十余年中不斷發展壯大,與學位掛鉤成了部分高校的“土政策”。
今年7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書面答復全國人大代表林燚有關建議時重申: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并未制定學士學位授予與英語四級考試掛鉤的辦法。
與學位掛鉤的四級考試
2004年,張凡(化名)從浙江的一所獨立學院畢業,因為當年英語四級考試沒過,這名電子信息工程系的學生沒有拿到學位證書。
“當時全班35人,約15人因為四級沒過,沒有拿到學位證書。”他說。
張凡告訴記者,大一剛入學時,全班同學都知道四級會與學位證掛鉤。“為過四級,大家有什么辦法想什么辦法。如果完全靠自己實力的話,能通過四級的,我們班估計也就是10個人。”
張凡所說的“有什么辦法想什么辦法”,指的是作弊、替考甚至購買答案。“像我們這層次的學校,很多人都這么做。我所在的城市,獨立學院出現這種情況的為數不少。比如,可以找個英語好的一起考,讓他把40分的閱讀發給你,當時及格分是60分(2004年四六級考試仍是百分制),閱讀40分大部分拿到的話,就能過了。”
從大二下學期開始,張凡參加了5次四級考試,但每次都只有55分左右。其中大二考得還算高,大三反而更差,再后來覺得復習也沒什么用了。
“為了那個學位,花了很多時間,不考不行啊。可以說,大四、大三下學期,一個學期三分之一的時間都花在上面,但是沒效果。學不進去就是學不進去。”張凡說,最終,他還是因為沒過四級而沒拿到學位證。
“如果你高中英語成績好,也許大一時就可以過了。如果不好,光讀這大學兩年,也是沒用的。”他感慨道。
所幸,畢業那年,他所報考的公務員崗位沒有學位要求,他考上了公務員。“這對我找工作沒有造成什么影響,但對我其他同學還是有影響的。”張凡回憶,“當年求職的時候,有些單位、企業有學位要求。沒有學位證,連筆試、面試的資格都沒有。”
來自浙江的全國人大代表林燚注意到了這一點。在《關于取消學士學位授予與英語四級考試掛鉤的建議》中,她提出,在今天,仍有部分高校的學位授予與四級考試掛鉤。
林燚認為,學生在校四年,要花費幾乎一半的學習時間學英語,專業課程的學習反而退居其次,這樣不合理。如果高校要求所有本科學生不分層次、專業都要達到英語四級水平,實在沒有必要。
“有些學校英語課程時數有限,學生為了提高,不得不參加校外輔導班,交納高額輔導費。”林燚認為,四六級考試已形成產業。
從“參照測驗”到被異化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辦公室官網稱:“大學英語考試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其目的是對大學生的實際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大學英語教學提供服務。”
更明確四六級考生性質的,是這一段話:“大學英語考試是一項大規模標準化考試,在設計上必須滿足教育測量理論對大規模標準化考試的質量要求,是一個‘標準關聯的常模參照測驗’。”
也就是說,四六級考試并沒有要求與學位授予掛鉤,而是一項參照測驗。
但是,大多數高校都曾經將這項考試,與學位授予綁定在一起。張凡只是“受害者”之一。
在張凡畢業那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最新修正,其中未將學位授予與四級考試聯系起來。條例規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成績優良,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可授予學士學位。
2005年2月,教育部宣布對英語四六級考試進行改革,不再發放合格證,改為發放成績單,并重申教育部從未要求四級與學位掛鉤。
“可見,學位的本質是學生的知識水平和科研能力。學士學位與英語四級考試成績掛鉤,缺乏法律依據。”林燚在建議中寫道。
然而,數年后,部分高校將四級考試與學位掛鉤的做法依然如故。直到今年3月,上海市教委還發出通知,要求上海市部分高校從今年秋季起啟動大學英語教學改革,取消英語四級與學位證掛鉤。
記者在林燚提供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的《答復》中看到,該辦提出,一些高校在制定本校學位授予細則時,將四六級考試成績采用為學位授予要求,可能帶來的相關問題,正引起多方面的關注。
記者檢索北京地區高校的學位授予規定發現,近年來仍有部分高校明文規定兩者之間繼續掛鉤。
如,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在2012年頒布的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要求:在校期間(或證書有效期內)非英語類專業本科生學位英語課程成績達到全國大學英語四級425分及以上或英語類專業本科生參加全國專業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合格,方可申請學士學位。
北京化工大學北方學院則要求,非英語類學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學分績點高于或等于2.00(四級考試的成績,加上英語老師給的平時成績,英語老師換算出大學英語四的成績,英語四的成績至少要67分),方可授予學士學位。
北京林業大學、中央民族大學至少分別在2005年、2009年要求,非外語類本科專業學生未通過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不授予學士學位。
有些高校雖未要求四六級考試成績,但仍將外語水平作為評判標準。如,中央財經大學2010年要求,外語未通過由學校組織的水平測試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有的高校還會安排英語學位考試,面向未通過四級的學生。
江西南昌工程學院一名學生參加過這項考試。“大四的時候統一考。學位考試比四級要簡單一點,所以基本上都會過,這樣就都能拿到學位證了。”她告訴記者。
四六級應回歸社會化考試
林燚告訴筆者,如果就業單位是科研單位,通過四級很有必要;但如果是一些不經常使用英語的工作崗位,就沒有必要設置成一定要通過四級考試才能獲得職位,“沒有用途,考試合格后不再學習,很快就荒廢了。”
事實上,除了高校學位授予,在許多事業單位的工作崗位要求中,都明確規定要通過英語四六級考試。
張凡認為,學位對英語要求是應該的,但是不能有全國統一的標準。“從客觀而言,各個學校學位的含金量不同,把不同含金量的學位按同一種標準去參照,這本來就是一種不公平。”
他更期待學校可以自主組織英語考試,通過了應該給予學位,“如果學校的通不過,學校認為你學習不合格,不發給你學位,這也是正常的。”
通過觀察,林燚還發現,一些院校學生英語基礎較差,對非過不可的四級考試,考生難以通過,造成作弊成風。
記者注意到,四六級考試經過一個發展過程。1986年,第一次大學英語四級考試舉行。三年后,英語六級考試出現。從2005年6月起,教育部開始四六級改革,將合格證改為成績單,且百分制改為710分制。從2006年12月起,四六級考試不再對社會考生開放。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一系列改革措施表明,教育部希望四六級考試能夠“回歸到教學評價里面”,弱化用人單位對四六級成績的重視程度。
“但是,最終效果沒有起到作用。”熊丙奇認為。
正如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官網上所稱,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已經得到社會的承認,“目前已經成為各級人事部門錄用大學畢業生的標準之一,產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
作為本質上為衡量大學教學水平和學生英語能力的教學評價性考試,四級考試被賦予了更多意義。
熊丙奇認為,這一切都與四六級考試的性質有關。“四六級考試由行政部門主導,在行政力量的影響下,各校參加考試的人數、考試的情況,會被行政上級用于考核學校的業績,或者說,這一考試本身,是通過行政確立權威的,也是由行政來開拓市場的,行政力量不可能真正讓其淡出。”
正因如此,不少高校將四六級考試與學位證掛鉤,以期待能夠提升本校通過率。
針對四六級考試存在的問題,教育部正在起草《關于進一步深化大學英語教學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和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的目標,對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做進一步改革。
“行政部門‘管評辦一體化’使得高校注重行政評價,缺失了專業評價和社會評價。推進管評辦分離,需要中央向地方放權,政府向學校放權。但這個放權的過程遭遇到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我們要求放權的對象是主導放權的過程。”熊丙奇建議。
他呼吁,如果一起推進國家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推進高等教育的專業化和社會化,四六級考試也應去除行政化,去除行政指導,變成社會化考試,由社會中介機構組織,學校就不會那么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用人單位也不會步伐一致地將其作為用人的標準,而會變為學生自主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