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國務院就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發布了一份新文件,要求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系密切、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職能部門,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新聞發布會。
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下稱《意見》)的文件提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以下簡稱國新辦)要圍繞國務院常務會議等重要會議內容、國務院重點工作、公眾關注熱點問題,及時組織新聞發布會。同時,上述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每年應出席一次國新辦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或相關負責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
有評論表示,這一方面表明政府信息更加公開的決心,同時也說明這項工作還有提升空間。
身處網絡時代的老百姓,對政府部門的工作不再滿足于“知其然”,而是想“知其所以然”,更想參與其中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但目前政府信息公開的效率、質量和水平,顯然還不能滿足公眾的期待。”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慶龍說。
劉慶龍認為,著力打造政府信息公開的“升級版”已是大勢所趨。“要在明確立法的同時嚴格執法,從政府內部建立機制,將信息公開歸口到具體部門具體人上落實。同時在技術層面加強系統培訓,明確信息公開的內容、載體、媒體和選擇時機等,這樣才能讓信息公開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
十年發力
中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出現是在1982年,第一位新聞發言人是時任外交部新聞司司長的錢其琛。多年后,錢其琛在《外交十年》中回憶說,那年緊張的中蘇關系出現了一些微妙的變化,蘇聯領導人勃列日涅夫在一次講話中透露出愿意改善對華關系的愿望,建議雙方磋商,以改善中蘇關系。
在注意到勃列日涅夫講話所傳遞的信息后,鄧小平馬上打電話,指示外交部對勃列日涅夫的講話做出反應。當時,外交部還沒有正式的新聞發布會制度。于是,3月26日,錢其琛就在外交部主樓門廳,向七八十位中外記者舉行了一次沒有座位的新聞發布會。
“大家就站在我周圍。作為外交部首位新聞發言人,我發布了一個只有三句話的簡短聲明。念完后,沒有提問,也不回答問題。第一次新聞發布會就結束了。”錢其琛回憶說。
把新聞發布真正作為一項制度進行建設,則始于2003年。
那一年,中國提出建立健全國務院新聞辦、中央各部門、各省區市政府三個層次的政府新聞發布制度,新聞發布要做到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同樣發生在這一年的“非典”疫情,使這一制度的建設速度加快。
2003年從4月初到6月24日,衛生部連續舉辦了67次新聞發布會,是舉辦新聞發布會最密集的時期,也是全國全面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標志。“‘非典’的爆發成了這一制度最好的推進器。”中國傳媒大學傳播研究院國際新聞研究所所長劉笑盈說。
劉笑盈把中國新聞發布制度的十年,分為三個發展階段:2003年到2006年的初步推進期,2007年到2011年的制度化建設及快速推進期,最近兩年是制度反思和深入探索期。
經過10年努力,目前,三個層次的新聞發布制度已經在全國范圍建立起來,新聞發言人隊伍不斷壯大。據國新辦主任蔡名照介紹,10年來,有超過540人成為中央政府各部門和各省區市政府的新聞發言人,一些優秀發言人的出色表現受到媒體和公眾的贊譽。
過去10年,從中央到地方,各種形式的新聞發布活動在數量和質量上不斷提高。據統計,2005年,中央和各省區市舉行新聞發布會1088場,到2012年,這一數字則翻了一倍多,達到2237場。此外,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很多部門和地方都能主動開展新聞發布活動,一些新聞發布會甚至被放到突發事件現場召開。
“我們十年走過了西方國家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路,非常不容易。”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孟建對《中國新聞周刊》說,“雖然,這期間出現王勇平事件、劉鐵男事件,給新聞發布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但在國新辦努力推動下,我國新聞發布已經成為一個制度,從中央到基層,它已經超越雛形,格局初備。”
改變觀念更重要
《意見》發布的第二天,國新辦召開新聞發布工作會議。國新辦主任蔡名照在會上坦陳,現在政府新聞發布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部門或地方政府不敢說、不愿說、不回應,以及一些發言人或領導干部講話針對性差,曝出“雷人雷語”,引起輿論炒作的現象。
出席當天會議的國務院副秘書長王仲偉也表示,政府在面對不少公共事件和群眾關切事項中,一些信息發布不充分,引發社會質疑,這要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現有基礎上取得更大進步。
“在某些官員的觀念里,政府信息公開是‘例外’,能不公開就不公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批評道,“比方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這幾年下來,很少有政府部門做到。”
山西省的一位新聞發言人坦言,很多地方政府和部門召開新聞發布會的頻率并無定數,基本上是“會跟著事情走”,有事才開會,至于什么樣的事需要開會,什么樣的事不開會,也沒有明確的標準。
這位發言人還透露,新聞發布會開不開、怎么開,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多少、怎么說,都要領導決定。而領導的個人風格、對媒體的認識以及對新聞的重視程度,也會影響到新聞發布工作的開展。
“技術的東西可以學,但改變老觀念更重要。”上述發言人說,在一起礦難的處置工作中,某位領導要求她“把記者弄走”。還有的領導會跟她抱怨,“為什么網民總盯著負面消息不放?”
中國傳媒大學培訓學院院長董關鵬則表示,“經過實踐的磨練,發言人有擔當、有技術,和國際同行水平相當,然而他們的同事和直接的領導,對新聞發布的認同及相關素養,則遠遠落后于國際水平了。”所以建議他,發言人“要拉著同事、身邊的領導一起向前走”。
新聞發布法制化
針對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中的不足,《意見》對各部門和各省區市提出了“建立健全例行新聞發布制度”,“進一步增加發布的頻次”等要求。“這是政府新聞發布制度向剛性約束邁進的非常重要的一步。”蔡名照說。
他表示,下一步,國務院新聞辦將著重組織好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新聞發布,努力把國新辦新聞發布廳建設成中央政府重要信息發布的主要場所,“通過建立健全例行新聞發布制度等,使新聞發布成為一種制度性安排,推動新聞發布工作走法制化道路。”
蔡名照還透露,國務院新聞辦正在研究起草關于加強新聞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從制度上明確新聞發布內容和工作流程、機構設置,明確新聞發言人權利責任、任免以及專職化等。
“發言人發不發言,怎么發言,不是個人的愛好,不是部門愿不愿意,也不是政府的要求,而是法的要求,我覺得這是一個新的高度。”教育部原新聞發言人王旭明一直認為,新聞發言人一定要走職業化的道路,“由現在的職務變成職業,這樣才能使新聞發言人更加長久,也更加立得住”。
據悉,當前各級組織的新聞發言人的水平參差不齊,有的政府組織還存在臨時指派的新聞發言人,或者由辦公室主任、宣傳部副部長“客串”的現象。這造成了新聞發布投入不夠、水平不高、職責不清等問題。
國新辦一份調查顯示,從事新聞發布工作的人員有90%認為,目前編制人員不足;超過一半認為經費不足。
董關鵬建議,在新聞發布工作任務較重的部門和地方,應逐漸實現新聞發言人專職化,擔任新聞發言人要經過正式組織程序進行任免,并“保證發言人在第一知情圈、第一決策圈、第一行動圈是必須的”。
“政府部門應該授權新聞發言人參加最高層級的決策會議,全面掌握核心信息,以便做好新聞發布工作”。他說,對新聞發言人的任命,“盡量選擇那些擔任重要崗位的、了解和掌握所在部門全局情況并且具備一定媒體素養和溝通能力的人來擔任,通常情況下應當選擇負責常務的二把手、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等人接受專業培訓后上崗”。
董關鵬認為,政府新聞發言人不是一個人的概念,圍繞著他要有一個班子和相關的配套機制,這樣才能把新聞發布的工作真正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