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入住酒店后不退房,房費竟累計到了30萬元。近日,北京某酒店因一起旅店服務合同糾紛將夢女士訴至西城法院,要求夢女士支付拖欠的巨額房費。
據原告北京某酒店訴稱,2012年1月28日,夢女士入住酒店,房費為每日1650元。2012年2月20日,夢女士沒辦理退房手續,也未繳付房費、雜費,自行離開了酒店。
2012年7月29日,夢女士告知酒店,自己無法支付房費,也沒法取回私人物品,要求酒店將其私人物品取出保管并退房。7月31日,酒店只得將夢女士房間內的全部物品取出來,自此視為夢女士完成了退房。之后,酒店多次催款,但夢女士都以各種理由推脫了,至今也沒向酒店支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