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定于11月19日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9月26日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奸罪分別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1日立案受理。(記者 涂銘)
記者15日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定于11月19日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9月26日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奸罪分別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1日立案受理。(記者 涂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