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超生女嬰被抱走案將開審 警方不知是否被拐
河北省安新縣圈頭鄉橋南村農民劉老根、夏鳳各夫婦稱,18年前,他們超生的女嬰出生11天后被人強行抱走,至今下落不明。今年10月下旬,劉家遞交了行政訴訟起訴書,請求安新縣法院依法判決安新縣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據悉,法院將于12月上旬審理此案。 據劉老根介紹,1995年5月28日,他們的第三個孩子降生,是個女兒。劉老根夫婦稱,6月8日,在鄉派出所當臨時工的村民夏金成領進來兩個婦女,留下400元錢,就把孩子抱走了。 然而,這起抱孩子事件到底是組織行為還是個人行為,仍無法確認。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均以正在調查過程中為由,不愿透露。 據安新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邵永進介紹,今年11月4日下午劉老根夫婦正式以孩子被拐賣為由向圈頭鄉派出所報案,縣公安局立即抽調6名專人就此案進行調查。公安部門一再強調,事件正在調查中,不便透露具體調查情況,還不清楚孩子是否被拐賣,身在何處。邵永進說,初步調查結束后,才能決定是否立案。 今年10月下旬,劉家遞交了行政訴訟起訴書,請求安新縣法院依法判決安新縣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10月30日,高碑店市法院正式立案。 安新縣政府表示,10月下旬劉老根夫婦以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為由提起了行政訴訟,由于行政訴訟集中管轄,該案由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審理。11月2日,安新縣政府提交了答辯狀。答辯狀稱,對于劉家要求縣政府公開其計劃外生育女兒被送的地址和收養人及生活狀況,答辯人并未掌握這一信息,更沒有制作過這樣的信息,因此不屬于答辯人信息公開的范疇。 答辯狀還稱,政府信息公開的前提是信息存在且被申請機關掌握,并且應當是現有的信息,不需要行政機關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表明存在劉家所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劉老根的兒子劉領群25日晚間稱,他當天去高碑店法院詢問得知,法院將于12月上旬審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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