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林女子陳某從泰國購進假減肥藥品,在淘寶網開網店銷售,牟取暴利,涉案金額達860萬元人民幣。11月29日,桂林市公安局疊彩分局通報,桂林警方在公安部部署的10省市集群戰役中,一舉破獲此案,陳某因涉嫌銷售假藥,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11月25日,桂林疊彩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上海警方通報稱,桂林女子陳某涉嫌在網上銷售泰國假減肥藥“YANHEE”(燃嬉)。桂林警方立即組織精干警力,全力偵破。
27日,在公安技術部門配合下,警方通過排查,鎖定了陳某的落腳點,當天下午16時,警方在桂林市東環路一修車店內將陳某抓獲。
經審訊,陳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陳某供認,2012年1月,一個偶然機會陳某認識了在泰國的廣西人李某的妹夫,通過交談陳某對李某經銷的泰國假減肥藥很有興趣,便迅速與在泰國的李某取得聯系,開始銷售“燃嬉”假藥。
頗有心機的陳某為避風險,逃避打擊,便聯系了上海的徐某(女)、焦某共同在網上銷售。陳某以本人和男友以及家人身份證在淘寶網上開了5個名為“妖妖減肥瘦身店”,并在互聯網平臺發布銷售信息,把“燃嬉”減肥藥吹得神乎其神。陳某還在北京、溫州、寧波等地發展了10家代理商共同經營。
陳某待消費者下單訂購并填寫表格,注明姓名、性別、年齡、身高、體重及購買藥量等個人信息后,通過在泰國的李某配制好藥品,然后寄給上海的焦某,由徐某分裝郵寄給消費者。據警方不完全統計其涉案金額達860多萬元。
警方稱,泰國假減肥藥“YANHEE”(燃嬉)是未經國家批準進口的產品,且“燃嬉”含有西布曲明等成分。西布曲明有抑制中樞神經、嚴重損傷肝腎功能等副作用,國家食藥監局已于2010年10月公布《關于停止生產銷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劑及原料藥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該藥應屬假藥。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唐夢憲 蔣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