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今日(2日)上午就《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情況舉行發布會,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介紹,《規劃》提出要求,資源型城市城鄉居民收入要明顯提高,增速要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杜鷹介紹,《規劃》重點內容可以概括成幾個方面,首先利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辦法,確定了資源型城市在全國的分布,主要是包括礦業城市和森工城市兩類。對礦業城市,設置了產業結構、就業結構和資源市場占有率這樣三個指標;對森工城市,設置了森林資源潛力、森林資源開發能力這兩個指標。利用這樣一個指標體系,在全國篩選出了262個城市,認定為資源型城市。
杜鷹進一步介紹,根據城市的資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兩個指標,把這262個城市分為成長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種類型,摸清了全國資源型城市的家底。
杜鷹指出,《規劃》提出了四個明顯提高的奮斗目標。第一要求資源型城市的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水平要有個明顯的提高,比如提出資源產出率到2020年比2012年時要提高25個百分點。第二是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高,要求資源型城市的接續替代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6個百分點。第三是環境質量要明顯提高,要求到2020年,歷史遺留的礦山地質問題的恢復治理率要從目前的28%提高到目標期的45%,要提高17個百分點。第四是城鄉居民收入要明顯提高,增速要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杜鷹表示,資源型城市遺留的最大的“居者有其屋”的問題,就是棚戶區改造,對于資源枯竭城市,已經改造了9000萬平方米,還有7000多萬,到2020年甚至要提前全部改造完。
杜鷹稱,《規劃》提出了五大任務。資源型城市發展五大任務,一是合理有序地開發資源。二是構建多元化產業體系。三是切實保障改善民生。四是加強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五是加強支撐保障能力建設。
杜鷹進一步介紹,針對四類型的資源型城市,工作重點又有所不同,對于成長型的城市,主要是促進它規范有序發展的問題,核心是提高資源開發的準入門檻,合理地確定開發強度。同時要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對于成熟型城市,要推進它跨越式發展。核心是要拉長產業鏈條,要培育資源深加工的企業和能力。而且在資源和環保方面,最重要的就是要把環境成本從一開始就內部化為企業成本。對于衰退型城市,要加快其轉型發展。核心是大力發展接續替代產業,同時解決最突出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對于再生型城市,要引導其創新發展。核心是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同時率先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杜鷹指出,《規劃》提出建立可持續發展五大機制。一是開發秩序的約束機制,規范開發秩序,控制開發強度。二是資源性產品價格的形成機制,如果要素價格不能反映供求關系、資源的稀缺程度和環境成本的話,就不可能保證資源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三是資源開發的補償機制,礦山開發肯定會造成破壞,誰破壞誰就要負責修復,這就是環境的補償機制要建立。四是利益分配的共享機制,包括中央和地方,企業和城市,利益分配要合理。五是接續替代產業扶持機制,對發展接續替代型產業,國家要有扶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