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宜豐縣一中心小學校長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家“普九”債務化解資金和請假教師工資,數額達16萬余元。12月16日,記者獲悉,日前,宜春市宜豐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蘭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蘭某在擔任宜豐縣芳溪鎮中心小學校長的職務期間,利用管理芳溪鎮小學“普九”債務化解資金及保管本校請假教師工資的職務便利,侵吞公款共計165030元。案發后,蘭某退賠了130000元贓款。
宜春宜豐縣一中心小學校長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家“普九”債務化解資金和請假教師工資,數額達16萬余元。12月16日,記者獲悉,日前,宜春市宜豐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蘭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蘭某在擔任宜豐縣芳溪鎮中心小學校長的職務期間,利用管理芳溪鎮小學“普九”債務化解資金及保管本校請假教師工資的職務便利,侵吞公款共計165030元。案發后,蘭某退賠了130000元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