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李雙江
對于“坑爹”這個詞匯,有兩個值得銘記的歷史瞬間:它的誕生,源于是名震一時的“我爸是李剛”;它的發揚光大,則要歸功改了名還是照樣犯事的“李某某”。2011年,李某某曾駕駛寶馬車打人,當時李雙江專程到醫院看望傷者并道歉,李某某則因尋釁滋事罪被收容教養一年。就在解除收容教養后不到半年,今年2月,海淀警方對外通報,李某某等五人因涉嫌強奸,被刑事拘留。3月,李某某等人被依法批捕。7月,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某登人涉嫌強奸罪提起公訴。在公訴到審理的兩三個月間,有關案件的謠言和紛爭滿天飛,不僅案件律師屢出奇招,頻頻在媒體上放話透露案件細節,李某某的母親夢鴿也頻繁對外喊話,讓事件一度撲朔迷離。9月27日,李某某案一審獲刑十年。隨后李某某等五人曾就此上訴,但二審于11月27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