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廣州市民政局獲悉,廣州擬出臺《廣州市慈善組織募捐透明度評價辦法》,對在廣州地區開展募捐活動的紅十字會、慈善會、公募基金會以及取得募捐許可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非營利的事業單位,進行透明度情況評估。
據介紹,該辦法主要以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的信息公開內容和規范情況作為透明度評價的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廣州市募捐條例》、《民政部關于規范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等規定,通過信息公開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和慈善組織的守法性三個方面來評價慈善組織募捐活動透明度情況,并根據各指標,進行量化打分。
針對慈善組織需要公開的信息內容,該辦法共設基本信息、內部制度信息、業務信息、財務信息和守法信息5項一級評價指標。此外,還設機構財務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募捐項目的目標金額、受助對象范圍或標準、募款情況、組織年度或募捐項目的審計報告、募捐財產使用情況、募捐財產剩余數額及用途、被曝光(投訴)情況以及受行政處罰、訴訟情況等33項評價指標。
該辦法對每個評價指標均設置了一定的分值,實行得分和扣分相結合的計分方式。其中基本信息、內部制度信息、業務信息、財務信息4項一級評價指標實行得分制,總分為100,如慈善組織未公開或虛假公開信息的,涉及的評價指標得分為0分。守法信息評價指標實行扣分制,在前4項指標總分的基礎上扣分,扣到0分為止。
據介紹,在分值的分配上,內部制度信息中的財務制度、信息公開制度所占分值較高,業務信息中的募款使用、項目宣傳所占分值較高,財務信息中的募捐財產使用情況、工作成本情況所占分值較高。
該辦法將于近期通過廣州慈善網和廣州民政局官方網站向社會征求意見。(廖麗麗文燕媚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