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外交部長王毅表示,中國和加拿大就互發有效期最長為10年的簽證達成一致,9日起實施。這是繼去年11月中美達成長期多次簽證互惠安排之后,又一發達國家就簽證便利化與中國達成長期機制性安排。
9日起中加互發最長10年簽證
據悉,中國和加拿大雙方同意,自2015年3月9日起互為前往對方國家從事商務、旅游、探親活動的對方公民頒發長期多次簽證。只要護照有效期足夠,簽證有效期最長可達10年。這一互惠安排與兩國良好的戰略伙伴關系密不可分。
近年來,雙方高層和各級別交往頻繁,經貿合作規模不斷擴大。2013年,中加人員往來近120萬人次,中國在加留學生近10萬。加拿大是中國境外投資第二大目的地國,中國是加第二大貿易伙伴、第二大進口來源地和第二大出口市場,是加最大留學生來源國和海外游客增長最快國,中文已成為加第三大語言。
在此背景下,中加兩國政府順應民意,達成簽證互惠安排,將進一步拓寬兩國各領域交往渠道,給兩國人民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和好處。
據了解,根據對等互惠原則,中加雙方還將各自相關簽證的單、多次簽證收費統一調整為100加元和相應的人民幣。雙方對簽證申請人均提供免面談和免留指紋的便利。拿到多次簽證后,就意味著可以隨時拿起護照,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10年簽證不能超過護照有效期
中國公民在享受加拿大長期簽證便利的同時,為確保入境和旅行順利,對一些規定需要特別注意。
加簽證的有效期最長可達10年,但不能超過護照有效期。如果護照有效期較短,最好換領護照后再申請簽證。
加簽證因無申請人照片信息,如舊護照失效但加簽證仍然有效,需要申請挪簽,即把舊簽證挪到新護照上。這一點不同于美國簽證,可以允許新、舊護照一起使用。
此互惠安排只適用于停留不超過180天的短期訪客類簽證,赴加學習或工作不在此次簽證安排范圍。
中國與北美兩國的長期多次簽證互惠安排,大大提高了中國護照“含金量”,也為當前中國與其他大國之間的人員往來便利化樹立了典范。事實證明,簽證互惠安排惠及雙方人民,在便利了人員往來的同時,也相互創造了新的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