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環保廳廳長陳國鷹。長城網 呂曉紅 攝
生態文明建設需要法治“護航”
“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生態系統退化、環境污染問題頻發的嚴峻形勢,建設生態文明,鐵腕治理、嚴格執法不可或缺。
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建立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保障體系,新《環保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為更好地約束、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必須樹立正確的立法、司法理念,不斷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加大追責和處罰力度,提高法律的震懾作用。
“環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鐵腕治理。”政府工作報告關于生態環境治理的一系列部署,在出席全國“兩會”的河北省代表委員中產生強烈反響。
“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例。”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廳長陳國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陳國鷹介紹,2014年河北省組織開展了環境保護執法大檢查和利劍斬污行動,全省一共出動環保執法人員42.8萬人次,檢查企業19.8萬家(次),查處環境違法企業7090家(次),抓獲嫌疑人1726人,全國力度最大,創出了鐵腕治污的“河北品牌”。
“去年河北環保系統200多人被問責。”陳國鷹坦言,環保工作必須注重立法,必須以法治為根本依據。新修訂的《環保法》被稱為史上最好的環保法和最為嚴格的環保法,是一把打擊環境污染行為的利劍。
生態環境治理,必須靠制度約束,打造依法治污的法治環境。
“政府工作報告強調,森林草原、江河濕地是大自然賜予人類的綠色財富,必須倍加珍惜。”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河北農業大學校長王志剛提出,保護環境必須從山區生態保護抓起,建議著手制定國家山區生態保護法。
王志剛表示,當前山區面臨發展經濟和改善生態的雙重重任。我國現行的管理體制將山區分割成不同的行政區域來管理,現有的法律法規分別著眼于某個方面,往往導致各自為政、權責不明,有必要制定一部針對山區的、系統的、綜合的山區生態環境保護法。
此外,為從根本上改善河北生態環境,今年河北省人代會審議通過了《河北省國土保護和治理條例》,率先將國土保護治理納入法治軌道,助力京津冀綠色發展。據了解,這部法規將從根本上恢復提升國土生態功能,對于打造山清水秀的河北,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其意義和影響重大而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