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交警選擇性貼條 市民:罰款應讓人心服口服
圖為石家莊市和平東路民心河以東50米路南。該處常有車輛停放,屢被貼條,而且交警是選擇性貼條。李艷 攝 長城網5月19日訊(記者 靳璐陽 實習記者 李艷)隨著我國人均汽車保有量逐年上升,停車難成為一個社會問題。近日,有網友反映,在石家莊市書香華苑小區附近,交警對停放車輛選擇性貼條,很不合理。長城網記者對此事展開調查。 交警選擇性貼條為哪般? “同一位置停了五輛車,我的車兩次被貼條,其他車卻沒被貼條。”家住書香華苑小區的居民唐女士對記者說,同樣的位置,同樣的車,有的被貼條,有的沒被貼條,很不合理。 “為什么在同一位置,有選擇性地貼條?”唐女士問正在貼條的交警。 “因為劃線區域車位已滿,已交納該區域停車費的車主只能停到區域以外,所以沒給貼條。”該名交警這樣回答。 唐女士很疑惑,如此解釋是否太過牽強,不管有無交納停車費,同樣的位置,同樣的車輛,交警何以區別對待,選擇性貼條?“小型車冀A(車牌號略)于2015年5月5日9:40、5月12日16:00在和平路民心河以東10米路南,由于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分別罰款100元、記0分。 ”唐女士兩次接到“車管家”的短信都說,她的車輛違法原因是“由于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這就讓人越發不明白了:難道在“劃線區域”交了停車費的車輛,在不該停車的區域停車,而且“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就是合理合法的,就不應該被交警貼條罰款了?交警又是如何判斷一輛車是不是在“劃線區域”交了費呢?實在讓人費解。 就此情況,記者聯系了石家莊市長安區交警大隊趙警官,他表示,僅憑市民一面之詞,無法確定該交警是否存在違規行為,如果經查實確有違規之處,交管部門必定嚴加追究。然而,截至記者發稿,這個趙警官也沒有給出任何有說服力的解釋和調查處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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