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政府23日出臺《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補充意見》,進一步升級主城區住房限購政策。
意見明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須提供近3年內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發文之日起新購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對在市區范圍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此外,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自發文之日起新購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