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省以下的環保機構監測執法監察制度改革也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全國第一個試點省份,河北省委省政府經過深入調研,2016年12月份制定出臺了省以下垂改方案,2017年5月份基本完成,目前新體制正在運行。
一是調整省市縣三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關系,建立分級垂直管理體制。垂改以后,市環保局以省環保廳領導為主,由省環保廳黨組對市環保局黨組班子成員進行提名。縣環保局改為市環保局的派出分局,人財物完全由市環保局直接管理。這樣,通過領導關系、干部任免、財政供養、隸屬關系的調整,有效避免了地方保護主義對于環境管理的干預。
二是上收環境監測事權,完善環境監測體系。把市縣環保局環境監測的事權上收到省環保廳,負責對環境業務的統一領導,對數據進行集中審核,從各個市縣的監測站上收了468名監測人員,建立了11個駐市的監測中心,對各個市縣的環境監測,甚至重要企業的監測,都由11個監測中心來負責,改變過去考核誰、誰監測為現在的誰考核、誰監測,避免了監測數據的造假和人為干擾。這次垂改中,在每個縣建立一個空氣監測站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一倍,增加了194個監測站,達到了168個縣市區,每個縣市區有兩個監測點位,確保數據的準確完整,做到了監測數據的真、準、全。
三是創新性地建立跨區域的環境監察機構,完善環境監察體系。建立了6個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每個辦公室負責兩個市的環境監察,特別對于失職瀆職落實不力的,及時提出監察建議,及時啟動嚴肅的追責問責。
四是加強執法力量建設,統一執法體系。省環保廳專門成立了河北省環境綜合執法局,每個市成立了執法支隊,每個縣成立了執法大隊,在秋冬季攻堅行動中,統籌三級力量對污染進行打擊,取得了顯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