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第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于2017年11月22日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主持,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一致推選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林鄭月娥為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二階段,由主席團常務主席林鄭月娥主持。主席團確定: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2017年12月19日上午舉行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投票選舉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主席團還確定劉漢銓為主席團新聞發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由選舉會議成員十人以上提名。每名選舉會議成員提名的代表候選人不得超過三十六名。
選舉會議成員提名他人為代表候選人,應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信》。選舉會議成員本人登記為參選人的,需要由其他十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為其填寫代表候選人提名信。
年滿十八周歲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凡有意參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應領取和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選人登記表》。參選人須在登記表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作出聲明,并對所填事項的真實性負責;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和十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代表候選人提名信。
有意參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請于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期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親自到設在香港信德中心東翼(招商局大廈)10樓1007—1009室(地址: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的選舉工作辦公室,辦理領取參選人登記表和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十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代表候選人提名信事宜。2017年12月4日下午5時30分為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和代表候選人提名信的受理截止時間。
選舉工作辦公室工作時間: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星期天除外)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聯系方式:電話24656407、24656470,傳真24656796、24656962,電子郵箱office@npc.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