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口袋彈弓射穿的易拉罐
日前,一種名為口袋彈弓的“玩具”在初高中學生間流傳,這種“玩具”具有一定的殺傷力。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這種口袋彈弓最早來自美國,常被國外彈弓愛好者用來打鳥。國內購物平臺所銷售的口袋彈弓多為仿品,可在3米外射穿易拉罐。民警提示,這種彈弓不算是違禁品,但因為具有傷害性,一旦使用它造成人或物的傷害或損壞,使用者將會對此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口袋彈弓
在學生中日漸流行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一種名為口袋彈弓的玩具開始在學生中流行,這種玩具由一個類似氣球的橡膠“袋”和一個塑料圓環組成,但這不是普通玩具,拉動橡膠部分,就可以彈射彈珠或弓箭。
高二學生王嘉(化名)告訴北青報記者,“小學生沒有那么大的力量拉動彈弓,中學生知道這個的也不多,但是現在玩的人有越來越多的趨勢。”王嘉介紹,他們一般用口袋彈弓打鳥,有時候也會惡作劇嚇唬嚇唬同學,“但不敢真的拉滿打,小彈珠打在身上還是很疼的。”
初中生小王告訴說,口袋彈弓的彈力比傳統的彈弓大,射得更遠,很多男生都喜歡玩,除了部分同學的彈弓是學生自己在網上購買的外,還有一部分同學的彈弓是家長給買的,“買的時候肯定不能跟家長說實話啊,所以大部分家長都以為跟普通的彈弓差不多。”
北青報記者還了解到,口袋彈弓不僅在學生中流行,在彈弓愛好者中間也頗受歡迎。在部分彈弓愛好者群里,一名愛好者說,他平時很喜歡把玩各種類型的彈弓,口袋彈弓也在其中,他說,口袋彈弓是有一定殺傷力的,在幾米內用弓箭打穿易拉罐不成問題。
多為外國同類產品仿品
輕易擊穿易拉罐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這種在學生和彈弓愛好者之間流行的口袋彈弓,最早是由美國一家公司開發的,最先也是在美國流行。該公司的產品宣傳片中,國外該類產品彈射鋼珠的初速度高達每秒106米,可以輕易地擊穿未開封的易拉罐可樂、陶罐或厚玻璃。
口袋彈弓傳入國內后,受到彈弓愛好者的追捧,但是一套進口口袋彈弓售價往往達五六百元,市場上逐漸開始出現低價的國產版本。在某網購平臺中,通過搜索“口袋彈弓”發現,售賣這類彈弓的商家多達數十家,價格從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北青報記者在一家售賣進口口袋彈弓的網店中看到,口袋彈弓的產品標題里出現了“精準戶外狩獵”的字樣,店主表示,自家售賣的口袋彈弓是美國原裝進口的,可以加裝各種配件用于狩獵。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店內還在售賣不少口袋彈弓的升級配件,包括射魚漁獵箭、射魚漁輪等狩獵用配件。賣家介紹,這種口袋彈弓“威力相當于30磅的弓”,加裝升級配件后可以用來射魚,甚至可以在夜間打獵。
一位售賣國產版口袋彈弓的賣家表示,口袋彈弓的玩法是射箭或者打彈珠,不需去專門場館,在戶外就可以使用。然而不少愛好者對口袋彈弓玩法的期待卻不僅局限于戶外運動和競技。在很多口袋彈弓的產品評論中,“打鳥”“打獵”的買家評論也屢見不鮮,有買家留言“貨已收到,明天就上山打鳥試試”。
家長買給孩子當玩具
有網店月銷800件
一家售賣口袋彈弓的賣家表示,口袋彈弓銷量一直很好,不少家長都會給家里的小朋友買,北青報記者看到,這家店內口袋彈弓的月銷量已經超過800件。一位李姓家長在評論區表示,彈弓是買給兒子的,準備再給侄子買一個。但是也有不少買家表示彈弓威力不小,更有買家曬出了使用彈弓手掌受傷的照片。北青報記者留意到,在網上所售賣口袋彈弓的介紹中,均未對未成年人使用與購買需注意一事做出提醒。
為了驗證網友所述,北青報記者隨機選擇購買了一款國產的口袋彈弓,收到彈弓后北青報記者發現,這款彈弓中不僅有口袋彈弓的基本配件,還有一袋鋼珠、三把帶有箭頭的箭以及一只可以套在手上的彈弓支架。北青報記者還在一家射箭館進行了試驗,發現使用彈珠在10米的距離雖不能將彈珠打入靶內,但足可以在靶子上留下一個直徑約1.5厘米、深度約0.5厘米的痕跡,彈珠反彈的距離超過20米遠。
使用彈弓所附帶的弓箭進行試驗發現,在10米的距離,箭頭可沒入靶子約3厘米深。距離3米處,則可射穿易拉罐瓶。
射箭愛好者劉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這款彈弓還是具有一定威力的,使用彈珠時,彈珠的回彈很容易對人或物造成傷害。對于彈弓中所附帶的箭,劉先生表示,這種箭其實就是常用于射箭的碳素箭,憑他的經驗,這款彈弓的拉力應該還不足16磅,但把箭安裝到彈弓上使用還是有一定危險性,“一般使用弓射箭時,箭是有定向的,但是這個口袋彈弓,因為口袋較軟沒有固定點,人拉動的時候需要用力,很難控制箭的方向,很容易誤傷到他人。”
使用口袋彈弓
造成傷害將被追責
對于這種口袋彈弓到底是不是違禁品、是否可以銷售等問題,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這種口袋彈弓雖然不屬于違禁品,但具有一定危險性,作為電商平臺應盡到監管義務。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該種玩具彈弓具有一定殺害力,如果使用不慎會對他人造成損害,商家有義務對此安全事項進行提示。
而根據《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該玩具彈弓具有一定的危險性,父母應對孩子使用彈弓的行為進行教管,防止孩子傷到自己或他人。
同時,北青報記者從地鐵方面處了解到,口袋彈弓雖然不屬于地鐵的違禁品范圍,但是如果攜帶彈弓中所附帶的箭則可能會對他人造成傷害,安檢人員都會進行制止。一位社區民警表示,這種口袋彈弓雖然不屬于治安管理范疇內的違禁物品,但是,一旦因為使用這種彈弓給他人造成傷害時,公安機關將會對使用者追究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