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新媒體廊坊12月16日訊(記者 祝雪娟 通訊員 李松潔)記者從12月15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廊坊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三年來,共受理醫療糾紛116件,其中簽定賠償協議的81件,零賠付的11件,非協議和解的11件,終止調解的1件,正在辦理中的12件,糾紛受理率100%。簽定賠償協議的81件糾紛中,患方索賠額2118萬元,協議賠償額696萬元,協議履行率100%。該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已成為市城區處理醫療糾紛的主渠道。2017年5月,司法部授予廊坊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
廊坊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常務副主任陳俊杰表示,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醫療健康服務需求與醫療服務能力、醫療保障水平的矛盾突出,醫患之間產生的醫療糾紛增多,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承擔著市轄區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醫療機構醫療糾紛法律咨詢、調解以及宣傳醫學常識的職能,成立三年多來,調解了大量醫患糾紛,化解了多起上訪事件,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成立專業化的醫療糾紛調解組織,其目的是為醫患雙方搭建和諧對話、平等協商的平臺,把醫療糾紛從醫院內轉到醫院外。該市醫調委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己任,以積極穩妥化解醫患矛盾為重點,為醫患雙方解疑釋惑,為社會和諧穩定盡責出力。
“在我們受理的116起糾紛中,有9起是患者多年上訪或疑難糾紛。有的在醫療機構拉橫幅、靜坐等,有的疑難復雜。糾紛歷時最短的2年,最長的達20年。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后,通過大量工作,最終使這9起糾紛全部解決,并成功化解有上訪苗頭的糾紛11件。”陳俊杰說。
“我們堅持以公心搞調解,在法律政策的規定內協商賠償,不當和事佬稀泥,不拉偏架念歪經。在糾紛受理過程中搞好‘四個審查’,即:申請的審查、訴求的審查、賠償數額的審查、證據材料的審查。”陳俊杰介紹說,在承辦具體案件過程中,堅持做到“四制”,即雙方當事人書面申請制、承辦調解員負責制、醫調委合議制、醫調委主任把關審核制,從制度上保障糾紛調解的公正性。
醫學專業性很強,發生醫療爭議后,判斷院方是否存在過錯及過錯程度則高度依賴醫療專業技術知識。認定賠償數額是否合理關鍵在于對相關法律的理解和熟悉。自該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調解結案的103起醫療糾紛中,有70余起沒有鑒定結論。經調解員認真反復查閱病歷等相關資料,詢問雙方當事人,提出“醫療損害糾紛分析評判意見”,酌定院方是否存在過錯并承擔賠償責任,最終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陳俊杰告訴記者,醫療損害糾紛中,對患者的傷害是雙重的,患者的訴求也是多種多樣的,既有生命權、健康權的傷害,又有精神創傷;既有要求經濟賠償,又要得到心理安慰。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具體糾紛調解中,因人而異,抓住主要矛盾,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疏導勸解工作。對思想工作難度大的糾紛,有時調解人員還親自登門入戶,到當事人家中面對面調解,由當事人上訪變醫調委工作人員上門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