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冬季采暖價格監管切實保障群眾溫暖過冬的通知》,對進一步加強冬季采暖價格監管、規范供暖供氣企業價格收費行為、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秩序、切實保障群眾溫暖過冬等工作進行了部署。
盡管過去我們一直強調要做好城市居民的冬季供暖工作,但時有發生的室內溫度不達標、管道漏水等問題依然總是被新聞媒體曝光。而這些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就是供暖企業在制度執行上的“怠政”:每到供暖期才“開始”檢修供熱管道,時不時還要“停氣清堵”,報修響應遲滯,投訴沒有回音,催繳供熱費卻是“服務到門”,這樣的供暖很難讓百姓們叫一聲好。
冬季供暖的好壞,不僅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房子冷不冷,也關系到老百姓心頭暖不暖。老百姓的冷與暖,就是黨和政府的情與責。新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冬季采暖價格監管切實保障群眾溫暖過冬的通知》,再一次強調了對企業不按規定標準收取供暖費、推遲供暖、不供暖、供熱溫度不達標、強制提前收取供暖費的行為或強制收取供暖增容費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冬季采暖更規范,百姓心頭更熱乎,通知的出臺讓民眾感受到了政府保障居民溫暖過冬的堅定態度和決心。
相比過去單一的溫度指標,供暖這道民生題已從“單選題”變成了“多選題”。群眾對價格、環保等多維度訴求,成了新時期對民生保障能力的綜合評判指標。在新形勢下如何選準、選全答案,還需要政府企業共同努力。供熱企業必須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多些責任意識、多些未雨綢繆,把供熱工作謀在早、做在前、落到實,真正做到讓居民無憂;各級供熱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必須加大監管力度,強化管理意識、方法和手段,認真負起監管責任,把監督管理落到實處,不給工作留被動;同時供暖企業和政府職能部門也要共同做好采暖費的公開工作,收取的采暖費誰來花?花在哪?花的是否有效果?這些事項不公開,百姓心中難免有嘀咕,所以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也是供暖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項“暖心工作”。
通知下發了,絕不等于工作完成了,真正的重點關節還在于如何落好國家的要求。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體現在冬季采暖工作上,就是老百姓對供暖溫度、環保、收費以及公開公示的需要和供暖企業落后的管理思維上的矛盾。如何化解矛盾,讓我們的采暖工作既兼顧現實與感情的溫度,又有工作落實與監督的力度,應成為當前做好冬季采暖工作必須思考的現實問題。(蔡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