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晚最新消息:滄州市于1月3日24時解除重污染天氣二級應急響應,單雙號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明天是1月4日,星期四,河北各市主城區這樣限行:
滄州、邢臺、邯鄲、秦皇島、唐山、石家莊、張家口、保定、廊坊、定州、辛集禁行尾號4和9。
限行時間:邢臺限行時間為7:00至21:00,秦皇島限行時間為7:00至19:00,其它各市為7:00至20:00。
●各市具體限行措施
◎滄州
滄州市于1月3日24時解除重污染天氣二級應急響應,單雙號限行措施一并解除。1月4日起這樣限行:
一、禁限行時間
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7時至20時(不含節假日)。為方便周邊出行,限行措施與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時至20時)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特殊時段及重污染天氣期間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二、禁限行區域
市區迎賓大道、海河路、長蘆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圍區域內道路。
三、禁限行車輛種類
此次禁限行期間,其他道路禁限行規定同時執行。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送血車和搶險救險車;公共汽車、省際長途客車、出租車(不含租賃汽車)、旅游客車(具備旅游客車營運證)、郵政專用車、運鈔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和清障專用車;通勤班車、校車、環保監測車、保險勘查車、新能源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和外埠號牌車輛除外。
◎邢臺
邢臺市在主城區內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至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每天限行兩個尾號。具體要求如下:
一、限行區域
濱江路、邢州大道、東華路、祥和大街(含上述四條道路)的圍合區域。
二、限行時間
2017年10月9日7時起至2018年3月31日21時。
每日限行時間為:7:00至21:00
三、限行措施
在主城區范圍內,2017年10月9日開始每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車牌尾號分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組,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的方式,2018年1月7日以后按照北京限行方式重新排序,限制主城區20%的機動車通行,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限行車種為所有市區行駛的機動車(公交車、出租車、新能源純電動汽車、長途客運車輛、郵政快遞專用車、單位班車、學校校車、環衛專項作業車、園林專項作業車、道路養護專項作業車、執行緊急勤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除外)。
處罰措施:邢臺交警對不按照限行辦法行駛的車輛,將采取監控抓拍和人工上路兩種方式,違反限行,罰100,不扣分。
◎邯鄲
根據邯鄲市空氣質量狀況,經研究確定,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于12月29日20:00解除。
自2018年1月2日起,在市主城區實行每個工作日限行2個號牌,即周一限行1和6、周二2和7、周三3和8、周四4和9、周五5和0,含臨時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倒數第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限行時間:7:00至20: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市主城區限行范圍、限行車型仍按《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關于市主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的通知》(〔2017〕23號)執行。
一、限行范圍為:
(一)市區環城路以內(含環城路)限行。
(二)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限行范圍:東環路(人民路至邯臨路,含本路)以東,人民路(東環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臨路(東環路至京港澳高速橋,不含本路)以南,聯紡路(京港澳高速橋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聯紡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聯紡路至邯臨路,不含本路)以西區域范圍內限行。
(三)各縣(市、區)城區限行。城區范圍由各縣(市、區)政府自行確定。
二、限行措施
(一)在主城區范圍內,2017年10月9日開始對機動車實施機動車牌尾號每天限行兩個號的交通管理措施(每周一至周五分別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臨時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倒數第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2018年1月7日以后按照北京限行方式重新排序。
(二)限行期間,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公交車、通勤班車、校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快遞專用車(含快遞用車)、新能源純電動車、外埠車輛(邯鄲本地駕駛員駕駛的除外),環衛、園林、道路專項作業車及環保監測車、保險勘查車、殯儀館的殯葬車、噴涂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等特殊車輛允許通行。
(三)限行期間,當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時,啟動大氣污染防治I級應急響應,執行相應的限號措施。
(四)限行期間,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21條、第22條、第79條第2款規定,予以100元處罰,并進行電子抓拍,當日處罰間隔時限3小時(3小時內司機將車駛出限行區域或開到最近的停車場,否則一天內將會被連續處罰)。
◎秦皇島(限行時間、限行區域有變)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秋冬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有關要求,進一步強化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根據《秦皇島市冬季空氣質量保障應急強化措施》(秦氣防領辦[2017]95號),決定繼續在秦皇島市建成區實施常態化機動車限行措施。相關調整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不含法定節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至19:00。
二、限行規則
為方便周邊出行,限行措施與京、津保持一致。
2018年1月1日至7日繼續執行原尾號限行規則:
星期一: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1和6;
星期二: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2和7;
星期三: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3和8;
星期四: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4和9;
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5和0。
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尾號限行規則:
星期一: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5和0;
星期二: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1和6;
星期三: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2和7;
星期四: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3和8;
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4和9。
尾號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數字為準,特殊時段及重污染天氣期間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三、限行區域
海港區:禁止在西環路(不含)—山東堡路(不含)以東、北環路(不含)以南、東港路(不含)以西區域內的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區:禁止在濱海大道與新河路交叉口(不含)以南—新河路(不含)—海寧路與新河路交叉口至與劍南路交叉口路段(不含)以南、劍南路(不含)以南—劍秋路(不含)以東、西海灘路與劍秋路交叉口(不含)以東區域內的所有道路通行;
山海關區:禁止在102國道(不含)以南、石河東路(不含)以東、關城東路(不含)—上海道(不含)以西區域內所有道路通行;
開發區:禁止在西環路(不含)以西、文昌路(不含)以北、祁連山路(不含)以東、黑龍江道(不含)以南區域內所有道路通行。
四、限行車輛類型
此次限行期間,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規定同步執行,持有貨運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按照機動車尾號通行。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車、長途客運班車、客運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運輸管理部門核發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單位通勤班車(大中型以上客車)和核發校車牌證的校車;
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
3、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城管、工商、交通執法車輛、環保監察監測車輛、保險公司現場勘查車、銀行運鈔車、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確需通行的執法車輛、專項作業車輛;
4、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6、核發正式號牌的殘疾人代步汽車和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新能源汽車);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車身噴涂統一標識的城管、工商、交通執法車輛、環保監察監測車輛、保險公司現場勘查車輛、銀行運鈔車、清障救援車輛、民政救助、殯葬車和殘疾人代步汽車、純電動汽車等請于2017年12月26日前攜單位公函及相關證件,到秦皇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集中辦事服務中心大廳16號窗口備案(原已經備案的車輛不再備案),以免在限行期間被電子警察抓拍。
五、法律責任
請各有關單位、駕駛人及廣大市民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按照“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每隔4小時抓拍一次,每天不超過2次。
撫寧區、昌黎縣、盧龍縣、青龍滿族自治縣限行措施由當地區縣政府決定。
◎唐山
為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和國家、省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決定在全市實施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時至20時;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圍。全市行政轄區范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區)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內容。對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包括臨時車牌和外地車牌)按車牌尾號每天禁行兩個號碼,禁行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別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別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范圍內道路行駛:
(一)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
(二)按規定取得常規禁行區域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
(四)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污車、垃圾清運車;
(五)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汽車(殘疾人駕駛)。
五、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執行相應的限行措施。
◎石家莊
石家莊市大氣和水污染防治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對機動車實行限行的通告
據石家莊市氣象、環保部門預測,10月中下旬石家莊市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污染天氣持續較長,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自2017年10月18日0時起實行機動車2個尾號為一組輪流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市區三環路(含)以內通行的車輛(含外埠號牌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每天限行2個號,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別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號為英文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
限行時段為早7時至晚20時;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不限號。
軍隊、警務、環境執法、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民生保障、環衛作業車輛和單位班車、公交車、出租車、純電動小型載客汽車不執行限行措施。
◎張家口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有關要求,推進市委、市政府《關于強力推進空氣質量提升的意見》及配套方案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張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按照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強化秋冬季空氣質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決定對在中心城區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采取限行措施。現就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中心城區(橋東區、橋西區、經開區)城市快速路(不含)以內區域道路。
二、限行時間
2017年10月16日7時至2018年3月31日20時(不含節假日),每日7時至20時。
三、限行措施
1、2017年10月16日7時至2017年10月31日20時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單日單號通行,雙日雙號通行,“0”按雙號通行,尾號為字母機動車號牌的以倒數第一位數字為準。
2017年11月1日7時以后,開始對機動車實施機動車牌尾號每天限行兩個號的交通管理措施(每周一至周五分別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臨時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倒數第一位數字為準);2018年1月7日以后,按照北京限行方式重新排序(另行通告)。
2、限行期間,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公交車、單位通勤班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快遞專用車(含快遞用車)、新能源純電動車,環衛、園林、道路專項作業車及環保監測車、保險勘查車、殯儀館的殯葬車、噴涂統一標識的制式行政執法車等特殊車輛允許通行。
3、限行期間,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21條、第22條、第79條第2款之規定,予以100元處罰,并進行電子抓拍。當日處罰間隔時限3小時(3小時內司機將車駛出限行區域或開到最近的停車場),否則一天內將會被連續處罰。
◎保定
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繼續實行常態化2個尾號限行的公告
根據2017年保定市大氣污染治理“十大工程”減排措施有關要求,保定市將繼續實施常態化2個尾號限行,與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輪換限行尾號。
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別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以車輛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限行依據。
限行區域:市區東二環、三豐路、西二環、北二環(含以上道路)以內區域。
限行時間:工作日7時—20時,節假日不限行,特殊時段及重污染天氣I級紅色預警期間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區主城區黃牌照貨車限行繞行措施繼續執行,拖拉機、農用車、燃油三輪車禁行措施繼續執行。
限行期間,將對違反限號規定的車輛進行電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廊坊
10月9日開始限行尾號將進行新一輪的輪換,與北京天津保持一致。
周一至周五限行尾號依次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號為字母或者漢字的,按照數字“0”管理。
注:純電動汽車不限行,外地車輛,臨時牌照車輛(臨牌限行尾號以末尾數字為準)也須遵守限行規定。如有政府最新關于限行的消息,以政府消息為準。
◎定州
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定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關于城市建成區實施機動車限行的通知》的要求,定州市繼續實施常態化2個尾號限行,與北京市同步輪換限行尾號。
一、限行措施
(一)2017年10月9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別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以車輛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限行依據。
(二)限行區域:建成區以內區域,即新107國道東環路段以西(定州大酒店以西);新107國道南環路段以北;新107國道與清風北街交叉口以南;京廣鐵路以東(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區道路;
(三)限行時段:早7:00至晚20:00;
(四)黃牌貨車繼續實行限行繞行措施,建成區以內區域全天24小時限行。已辦理通行證的車輛,要同時遵守機動車2個尾號限行措施;
(五)對違反規定的車輛處以100元罰款的處罰。
二、實行拖拉機、農用車、燃油三輪車禁行措施
建成區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拖拉機、農用車、燃油三輪車通行。違反規定通行的,處以1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駕駛未懸掛牌照的車輛,處以200元、記12分的處罰,依法暫扣機動車;無證駕駛的依法拘留。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車輛
1.軍車、警車、消防車、公交車、省際客運車輛、通往客運中心的長途客運車輛、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旅游客車,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通勤班車、校車;
2.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保險查勘車及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政府公務用車;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到交警大隊備案。
3.經市政府批準,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專用車輛證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的車輛;
4.經公安交管部門核發機動車證照的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因電子警察無法識別車輛是否為純電動小客車,請純電動小客車所有人到交警大隊法制室備案,以免在限行期間因限號造成違章。地址:定州市興定西路6號。
5.加裝殘疾人輔助裝置的殘疾人專用車。
四、限行期間,電子警察將對違反限號規定的車輛進行電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限行解除時間以通告為準。
◎辛集
為進一步改善辛集市大氣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市政府通知要求,辛集市自2017年10月16日7時起實行機動車2個尾號為一組輪流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限行時間:2017年10月16日7時起,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的早7:00至晚20:00。限行日期不包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
限行區域:工業路以西、安新線以東、世紀大街以南、衡井線以北(不含上述四條道路)。
限行措施:限行區域內全天禁止載質量2噸(含)以上的黃色號牌載貨汽車、危化品運輸車、低速汽車、三輪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拖拉機等車輛駛入。
限行區域內通行的車輛(含外埠號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每天限行2個號。為方便市民出行,限行2個尾號時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別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號是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遇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提高時,將及時調整限行區域和限行車輛比例。限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尾號限行措施限制:
公交車、出租車
純電動車輛、燃氣車輛
車身噴有統一標識的環境執法、保險勘驗救援車輛
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車輛
民生保障、環衛作業車輛和單位班車
注意:對違反限行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處理。
如有最新消息,請以最新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