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會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省級環境監測中心,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預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且部分城市空氣質量可能達到嚴重污染。根據環保部啟動重污染天氣區域應急聯動的要求,經市政府批準,現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從1月13日零時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自1月13日零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響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實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單雙號限行管理措施。
有關事項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執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礎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全天實行按照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照雙號實施)行駛,例:1月13日,單號通行;1月14日,雙號通行;1月15日,單號通行,以此類推。
二、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郵政通行證);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
三、違反限行規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
Ⅱ級響應強制性措施:
1、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依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對重點非電力減排企業按照“一廠一策”要求落實限產減排措施;對重點監管企業和主力電力企業加強監管,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一般污染排放企業采取輪流停產、停涉氣工序,落實減排措施,確保主要污染物總體減排50%以上。其中,部分重點行業減排要求如下:
金屬加工業:鋁壓延加工業停產,鋼壓延加工業壓延工序停止生產。
涂料制造業:生產溶劑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產。
家具制造業: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產。
玻璃制造業: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較天津市地方排放標準降低30%以上。
鑄造行業:全部停產(包含電爐、天然氣爐)。
超低排放標準的燃煤電廠、工業企業中的自備電廠以及已備案的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單位要確保重污染天氣期間穩定排放,不執行減排措施。
3、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除重大民生工程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全面停止使用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
6、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全市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站內堆放的散體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7、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及其他各區主要道路在日常機掃水洗作業的基礎上,增加機掃水洗和保潔作業頻次。對于可機掃水洗道路,在非冰凍期內每日大水量沖洗3至4次,在冰凍期內增加吸掃作業頻次。
8、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執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礎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全天實行按單雙號行駛(承擔民生保障、特殊需求產品及急救、搶險等任務的車輛除外)。
9、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除外);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
公共防護及建議性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患者以及過敏性疾病患者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和綠色生活,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祭祀燒紙等行為。
2、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及活動。
3、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4、加強公交運力保障。
天津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從低到高分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四級,紅色為最高級別。分別啟動Ⅳ、Ⅲ、Ⅱ、Ⅰ級響應。
1、紅色預警時:
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全天單雙號限行
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
企事業單位可采取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2、橙色預警時:
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日常限行外,行政區域內單雙號限行
3、黃色、橙色預警時
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及活動
4、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時
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