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將林某帶離高速應急道。
3月16日20時40分許,重慶市市交通執法高速五支隊二大隊執法人員賈海波正在G93沙坪壩主線站執勤,發現出城方向的應急道逆行走來一名男子,手里還抱著一輛簡便踏板車。
執法人員立即上前詢問,發現該男子胸前戴著代駕的工作牌。
該男子說,他姓林,是一名代駕。當晚,林某在觀音橋尋找業務時,被三名滿身酒氣的男子叫住,其中一名男子稱自己有要事趕往銅梁,需要一名代駕。林某和他談好價格“一共500元”,還立馬支付了200元定金,談好“到達銅梁后再支付剩余300元”。
林某覺得,這是一個比較好的業務,就欣然接受了這個業務,當即就上車出發前往銅梁。當車開過G93沙坪壩收費站一小段距離后,乘客要求靠邊停車。
林某怎么也沒料到,車輛剛剛停下,自己就被三名男子趕下了車,然后其中一名看起來相對清醒的男子坐上駕駛室駕車絕塵而去,留下林某一個人在路邊傻了眼。
△執法人員將林某帶至沙坪壩執法服務站。
林某說,因為他接的是私活兒,沒有經過平臺,就不知道那幾名乘客的信息,車牌號碼也因當時被驚嚇到忘記了,只知道是一輛黑色的奧迪轎車。
了解情況后,執法人員立即通知路網監控和路面巡邏車查找該車,并對林某違規在高速公路隨意停車進行了嚴厲批評,隨后將其帶至沙坪壩執法服務站內。由于不知道車牌號碼,也不清楚該車去往銅梁具體地方,布控攔截最終未能成功。
高速執法部門提醒:非緊急情況下,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不得違規占用應急車道;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飲酒后切勿駕駛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