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很多地區都出臺了嚴格的房地產限購政策,外地戶籍購房人在當地買房,必須要在當地有幾年的社保繳費和納稅記錄。于是,一條代繳社保的利益鏈也由此形成。可是,這也造成了兩地重復參保的情況,未來可能會遇到很大麻煩,需要購房人慎重考慮。
“香河新開盤的房子您需要嗎?”“大廠××城的房子,價格很優惠,您考慮嗎?”盡管北三縣已經實行了嚴格的限購,外地戶籍的購房者需要有三年當地社保才有買房資格,但很多在北京工作的人還是會經常接到這樣的推銷電話,聲稱他們的房子“不限購”。其實,這個“不限購”并不是真的不限購,而是賣房者有辦法規避政策。他們會先和購房者簽訂合同,然后幫對方辦理當地社保并納稅,三年期滿再辦理過戶手續。可這樣一來,購房人就會同時上了北京和河北的兩份社保。
記者咨詢了一位香河縣的房產中介業務員,他表示,目前當地中介都可以幫客戶辦理社保手續,按照最低標準繳費,每月只需200多元,三年下來也就是7000多元,對于動輒百萬以上的總房款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所以一些購房人也很樂意這么做。
“兩地重復參保會不會有什么問題啊?將來退休的時候養老保險怎么算呢?”不少購房人都對此心存疑慮。盡管開發商和房產中介都拍著胸脯保證萬無一失,但畢竟是鉆了政策的空子,很多人還是憂心忡忡。
對此,51社保創始人兼CEO余清泉表示,重復繳納社保的第一種情況是兩地重復繳納同種社保,最普遍的情況是“職保”。即參保人同時存續兩個及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且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費。對于這種情況,人社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規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重復繳納的第二種情況是兩地重復繳納不同種社保,比如“職保”和“居保”。《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規定,對于不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內的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并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雖然政策規定了異地社保之間是可以轉移接續的,但“一個人是無法從兩地退休拿雙份養老金的,所以這種時間長投入大的投機不要有,很可能最后得不償失。”余清泉提醒,首先無論什么情況,“退費”都是一件麻煩事,因為從社保基金中退出來,必須有嚴格審核和規范流程;其次,利益也會有損失,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但是單位繳費的部分并不包含在內。事實上,目前雖然各地繳費有差異,但職保的單位繳費部分肯定是大頭,這個重大利益損失就需要購房人考慮;再次,如果現在不處理好重復參保的情況,到臨近退休時再去辦理就會成為“歷史問題”,加上審核嚴格、地區差異等,會給經辦人造成很大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