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鴻茅藥酒抓醫生底氣何在:似乎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三個月前,因在網上發帖稱“鴻茅藥酒是毒酒”,廣州醫生譚秦東遭到廠家所在的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近日,“紅星新聞”“春雨醫生”等媒體和自媒體對此事進行報道和披露,引起了廣泛關注。
警方是以“損害商品聲譽罪”為由抓捕譚秦東醫生的。根據警方的《起訴意見書》可知,譚秦東去年12月在美篇APP上發布了該文,包括微信群、朋友圈和網站點擊等加起來,也不過三四千點擊,轉發(分享)不過一百多次。但鴻茅藥酒聲稱,受此文影響,有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涉及貨款近400萬元,造成利潤損失約142萬元。這應是譚秦東被抓捕、刑拘并準備起訴的原因。
一篇點擊那么少的網帖,能否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這且不說了。相信很多人看了這則消息后,都不免會感到詫異,覺得小題大做。換言之,這事情的處理方式與人們的常識認知存在偏差。那么,究竟問題出在哪里呢?
我認為,問題首先出在廠家。正常來講,廠家在網上遭到謠言中傷,或者真的認為網絡言論損害了其正當權益,除了與對方交涉澄清事實、刪除言論外,還可以走民事訴訟渠道,向對方索賠。廠家繞開民事調解和訴訟,直接訴諸警力,對當事人進行跨省抓捕,這自然引起人們反感。
警方接到報案,對相關事實要有一個初步判斷,而不能在事實不清、后果不明的情況下,就匆忙對當事人實施抓捕和刑拘。警方抓捕譚秦東后,檢察院兩次要求警方繼續偵查取證、補充偵查,由此可知,警方偵查存在倉促了事、證據不充分等情形。在這種情況下,警方千里迢迢趕赴廣州抓人,也就很難不被人質疑是濫用警力,過度介入民事糾紛。
回到事情本身,譚秦東發帖稱鴻茅藥酒是“來自天堂的毒藥”,用詞雖然夸張,但文章卻也并非隨意抹黑產品。事實上,鴻茅藥酒存在虛假宣傳,并不是譚秦東無中生有的事情。據人民日報社主辦的《健康時報》報道,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這其中,不少是因為廠家存在夸張宣傳、夸大療效等行為。這大概都可以申請吉尼斯世界紀錄了吧。
一家屢屢違法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廠家,竟然還認為質疑者損害其名譽,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難怪聽聞譚秦東因發帖質疑鴻茅藥酒被抓捕后,知名調查記者王志安在微博上公開質疑:“這樣一家不斷違規的企業為什么能越做越大”,“建議中紀委查一下”。鴻茅藥酒報案抓人、底氣十足,根源或許就在這里。
鴻茅藥酒作為非處方藥,既是藥又是酒,說是藥又到處宣傳“所有人都能喝”,說是酒又正如網友所說,除了肝癌沒有它治不了的病。這樣的“神藥”,究竟怎么批出來的,我也很好奇。不管怎么說,廠家動用公權力千里跨省抓人,看似牛氣沖天,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樣做只會讓更多人知道其違法違規劣跡。